
招聘2人2个岗位
为引进高素质人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52号令)、《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强化人才引领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关文件的通知》(兴办发〔2022〕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兴山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拟组织开展人才引进招聘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共2个,兴山县第一中学历史教师岗1名,兴山县职业教育中心农学教师岗1名。具体岗位详见《宜昌市2025年“招才兴业”兴山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具体条件
详见《岗位表》。其中《岗位表》中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在编在岗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及宜昌市(含县市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网络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4月17日上午12:00。应聘人员需下载《宜昌市2025年“招才兴业”兴山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招聘报名表》(附件2),填写相关信息后发送至邮箱(779127756@qq.com)进行网上报名。招聘单位同步对网络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告知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需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确认。
(二)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需携带填报的《宜昌市2025年“招才兴业”兴山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招聘报名表》(附件2)及资格审查资料,于2025年4月17日9:00-17:00到兴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楼会议室参加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应聘人员(包括网络报名人员)须于2025年4月17日9:00-17:00,到兴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楼会议室现场资格审查确认。审查通过的方可参加面试。
(二)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
1.《宜昌市2025年“招才兴业”兴山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招聘报名表》(A4纸正反打印),贴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个人手写签名;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A4大小);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5年应届毕业生持院校毕业有效证明及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硕士研究生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证、学位证、学信网验证);
4.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2025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
5.市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6.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等。
(三)发放面试通知书
招聘单位严格按公告中明确的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现场审查,告知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由兴山县教育局牵头负责,中共兴山县委组织部、兴山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审核情况进行抽查。由招聘单位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确认通过的应聘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参加考试。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各招聘岗位的专业名称和代码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以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须在报名时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名时填写的本人身份证、相关学历及教师资格证书必须与报名条件一致。报名时填写的联系方式须真实准确,在报考期内不得变更。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书面报告。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未主动报告亲属关系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4月18日,在兴山县委党校(兴山县丰邑大道24号)进行,与宜昌市兴山县2025年“招才兴业”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招聘·三峡大学站教育、卫生岗位同步开展。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凭《面试通知书》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开考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上午9:00,面试考生须于当天上午7:30开始到候考室报到;当天上午8:10未到候考室报到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二)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100分,时间10分钟。每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余评分平均分即为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为80分(含80分)。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面试结束后,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及时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面试成绩出现相同的,进行加试。
(三)其他事项: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面试时间和地点的,于面试前电话通知,并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通知公告。
五、签约拟聘
(一)签约。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对拟进入体检人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确定进入体检。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和签订就业协议的应聘人员,可视为放弃体检考察。
(二)体检。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并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公告。体检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在面试结束后指定时间内未完成体检的,视同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
(三)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统筹,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及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采取个别座谈、民主测评、实绩核查、查阅档案、征求意见等方式进行。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研究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同意后确定是否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递补。进行递补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且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之上的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并及时公示。
六、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经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或不影响引进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手续。2025年应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后办理手续。对不能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研究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同意后,可从参加该岗位考核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以不递补。
被聘人员报到时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符合相关人才政策享受条件的,享受相关待遇。
七、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兴山县教育局:0717-2580796(QQ群:602345546)
监督电话:中共兴山县委组织部:0717-2583124
兴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7-2584512
网站地址:兴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ngsh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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