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18人76个岗位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为满足我校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湖北中医药大学是湖北省人民政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是湖北省第一所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高校,湖北省首批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省属高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建设高校,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牵头组建、运营管理湖北时珍实验室(全国首个中医药领域省实验室,第10个湖北实验室);学校建有中药资源与中药复方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老年脑健康中医药防护技术与新产品研发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实验室、重点研究室;拥有湖北省中药资源与中药化学重点实验室、中医肝肾研究及应用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湖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道地药材与创新中药新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基地、针灸治未病国际合作基地、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及其他等36个省级以上平台。
二、招聘计划
2025年度湖北中医药大学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8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湖北中医药大学2025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详见附件《岗位表》)。
(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拟在湖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湖北中医药大学网站(https://www.hbucm.edu.cn/)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时间
1.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情况,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校内各用人单位在相对集中时间、分批进行考核,岗位计划招满为止。
2.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本科及以上”的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14日。
(三)报名要求及报名方式
1.相关时间节点:年龄起算时间为1月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应聘人员持有职称等级高于岗位要求的职称条件,或科研项目、论文、成果奖励特别突出,或入选省级以上人才项目,或为国家级人才的,经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年龄可适当放宽。
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应聘人员毕业证(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学位证及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取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本科及以上”的岗位应聘人员毕业证(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学位证及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取得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各类证件取得时间或认证时间经招聘单位同意,可适当延长。对到期或超过单位批准延长期限,未能取得相应证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2.报名方式:
(1)应聘人员通过湖北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进入湖北中医药大学招聘网(http://218.197.176.22/product/recruit/website/RecruitIndex.jsp?FM_SYS_ID=hbzyy)进行在线报名。
(2)应聘人员须通过湖北中医药大学招聘网上传以下材料:①身份证;②本、硕、博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认证证明;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业绩成果等证明材料:包括论文检索报告或发表证明、科研项目证明、专利证明、英语等级证书等;④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中共党员身份、职称证书、资格证书、荣誉获奖等。
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规范者不予受理。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及其材料进行审核,在考核前复审相关资料原件,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考核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对于需笔试的岗位,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1:3的,学校可取消、核减或保留岗位计划。
五、考试考核
(一)笔试
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本科及以上”的岗位,需进行笔试,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笔试后根据考试难易程度、岗位要求等划定成绩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免笔试,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本科及以上”的岗位,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不足1:3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素质。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其中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达到合格线的方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
对于免笔试岗位,面试成绩即为应聘人员总成绩。对于需笔试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应聘人员排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等,可由面试考核组增加综合应用能力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的,学校用人部门、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拟聘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各用人部门提出拟录用人选意见报学校研究审定。
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学校可结合工作需要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北中医药大学网站人事处专栏(https://rsc.hbucm.edu.cn/)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一)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学校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所聘岗位的薪酬待遇。
(二)新招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在核查档案中,如与招聘条件不一致、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须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有工作经历的拟聘用人员,须在入职前与原单位解除合同。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
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湖北中医药大学网站(https://www.hbucm.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址,湖北中医药大学网站人事处专栏(https://rsc.hbucm.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人员公示、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址,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68890038
监督举报电话:027-6889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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