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8人8个岗位
为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从教,黄石市教育局拟于近期组织直属高中学校开展公费师范生专场招聘,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事业编制教师8人,其中,黄石一中2人,黄石二中6人,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按照《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或《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进行教育培养的公费师范生。公费师范生须在2025年9月1日之前取得相应学科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及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逾期未取得不予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3.严重违纪受过开除处分的;
4.已就业的中小学校在编公费师范生。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工作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用。应聘人员需将报名资料相关佐证材料(PDF版本)电子稿(注明“报考学校+姓名+科目”)打包发送至招聘单位指定邮箱。应聘黄石一中发送至506239580@qq.com;应聘黄石二中发送至77951993@qq.com。需要提供的相关佐证资料清单如下:
(1)报名表(附件2)。
(2)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
(3)本人学历、学位证或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籍相关证明。
(4)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5)入学时与生源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签订的《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或《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
(6)个人承诺书(附件3)。
2.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1月30日,录满为止。
3.联系方式。黄石一中联系人程老师(0714-8660999、15826987833)、黄石二中联系人段老师(0714-6358396、18907230511)。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应聘人员报名同步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应聘人员领取应聘通知书。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且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参加面谈考核须凭应聘通知书、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参加,应聘人员须妥善保管应聘通知书。
2.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应聘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对应聘人员确系无法联系的,由招聘单位据实记录,视同应聘人员自动弃权。
3.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认真对照岗位条件,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审慎诚信报考。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考试办法
通过供需双选、直接面谈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一)面谈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在学校集中抽签决定面谈顺序,未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二)面谈考核。面谈考核重点了解应聘人员专业学习情况、求职动机、职业规划和专业能力等方面的情况,面谈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谈考核结束后,由考官现场评分并告知应聘人员,面谈考核满分100分。
(三)设置面谈考核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谈考核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谈考核分数低于75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成绩计算
(一)面谈考核成绩按100%的比例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面谈成绩×100%。
(二)每个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总分100分,面谈考核成绩低于面谈考核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报考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
六、签订意向协议
按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招聘学校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签订协议人选,现场与应聘人员签订协议。不签订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学校可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应聘人员(须达到面谈考核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
七、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管理
(一)体检、考察按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由招聘单位通知。
(三)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通知。
(四)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程序依次递补应聘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也可放弃该岗位计划。
(五)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由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报市教育局,经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审定后,在市教育局官网发布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由市教育局按照管理权限呈报,由市人社局下达聘用通知并备案。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六)办理聘用手续。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由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20日内)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学校可根据需要按综合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八、其他
本公告由黄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14-6352843。《黄石市直属高中学校2024-2025年度公费师范毕业生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岗位报考条件需咨询的,请与招聘单位联系。公费师范毕业生的履约管理按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原文网址在这里,长按可复制哦~
https://t.fenbi.com/s/00iv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