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人4个岗位
为切实做好2024年通山县第二批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省卫健委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工作的通知》(鄂卫发〔2024〕13号)文件精神,现将专项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专项招聘临床医师岗位4名。具体岗位见《2024年通山县第二批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
(一)招聘对象范围
1.2024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2.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1.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2.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察合格后2年内的;3.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4年培训合格的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的也可报考)。
(二)招聘单位范围
招聘岗位限定为乡镇卫生院,工作地点为村卫生室(具体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条件及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现役军人;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5.通山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具体岗位见《2024年通山县第二批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岗位信息表》。
四、报名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12月27日。
2.报名地点:通山县卫生健康局五楼医政股。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4.报名要求:(1)报名需提供的材料:①填写《2024年通山县第二批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②提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底色不限);③提交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材料复印件和原件1份,包括本人学历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或其他相关材料。
(2)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名资格,五年不准再报考。
(3)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年龄计算方式:如某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
5.资格审查
由局医政股负责资格审查,县人社局负责监督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6.准考证发放
报考人于2024年12月27日到通山县卫生健康局五楼医政股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本次专项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和面试工作由县卫健局和县人事考试院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编办全程监督。
(一)笔试
1.时间:2024年12月29日(星期日)上午9:00。
2.地点:通山县九曜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核电路)。
3.笔试内容:临床医学、全科医学专业基础知识。
4.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报名人数和岗位计划人数须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报县人社局备案,并通过通山政务网或云上通山公示。
5.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为4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考生可登录通山县政务网或云上通山等网站查询考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统一进行资格复审,县人社局负责监督审查。
1.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2024年通山县第二批大学生乡村医生招聘报名表》(考生缴费成功后自行打印);
(2)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等与岗位要求相关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通山县以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4)对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合格线内的岗位排名依次递补;
(5)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弃权的,本人须出具书面声明,拍照或扫描、传真发送至招聘单位;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具体见准考证。面试考点设考点办公室、候考室、面试室和保卫室等。
2.面试形式和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量考生医疗卫生专业知识面、医疗卫生专业能力与经验、政治思想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反应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3.考官确定。考官全部从外县市聘请。工作人员分工于面试当天早上抽签决定。每个面试室考官7名(含主考官1名),工作人员3名(面试室监督员1名,计分员2名)。聘请的考官应熟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制度和相关规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政治素养,原则性强,作风正派;具有扎实的医疗卫生专业知识,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和判断能力;从事相关医疗卫生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具有中级或高级职称。
4.面试合格线。面试入围人数按笔试人数与岗位计划3:1的比例确定,未达到3:1的,笔试考生可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入围人数少于或等于1:1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到75分及以上,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在通山县政务网或云上通山等网站统一公布。
(四)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折算为百分制,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数。总成绩在通山政务网或云上通山等网站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按考生总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笔试和面试折算后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情形,按以下顺序优先进入体检考察:
1.有执业助理或执业医师资格证的;
2.面试成绩高的;
3.学历层次高的。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不予聘用。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的受检人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支付复检费用。
(二)考察
1.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如有需要可以对应聘人员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
2.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招聘单位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递补人员只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通山县政务网或云上通山公布。
七、公示与聘用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面试成绩和考察结果一律实行公示,公示期分别为七个工作日。凡在公示期内被反映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调查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1.学历经上级主管部门不予认定的;
2.考试舞弊及其它弄虚作假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公示无异议的,或者有举报投诉经查证不实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大学生乡村医生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后,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因服务未满6年提出离职等情形违约的,按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受聘后3年内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后3年内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工作纪律
1.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2.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联系电话:县卫生健康局:0715—2882656、0715-2882658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5-288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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