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解决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结合用人单位工作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需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城中街道办事处汪家台社区网格员2名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要求
1.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有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
3.能胜任工作,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服从单位统一调配。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注册工商营业执照的;
2.已经享受过公益性岗位政策的;
3.已实现稳定就业的;
4.其他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分为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公示与聘用等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应城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申请的方式进行。报名材料:本人户口簿、身份证、二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大专以上学历报名人员需提供毕业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0日
报名地点:应城市城中街道办事处汪家台社区居委会
2.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如有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3.录用方式
用人单位集体研究确认拟录用上岗人员名单。
(三)公示与聘用
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复审,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
四、相关待遇
1.聘用人员待遇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2.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报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备案。本次招聘聘用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五、人员管理
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和公益性岗位人员政策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履行用工主体责任,负责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对在岗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无故旷工连续15天的、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用人单位可终止聘用合同。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六、纪律要求
加强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监督管理,对安置非就业困难人员、虚报冒领骗取补贴、“吃空饷”等违法违规情形,严肃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七、其他事项
1.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接受社会监督。
2.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报名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本次报名只对本次招聘有效。本公告由应城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招聘公益性岗位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咨询电话:0712-3255239
联系人:邱陶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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