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乐天溪镇基层治理体系和能力的现代化建设,助力乡村基层治理,拟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如下:
一
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乐天溪镇基层治理协管员,共5人
(二)基本条件
1.乐天溪镇常住人口。男女不限(男、女18周岁以上——女50、男55周岁以下),初中文化以上,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安排。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思想政治素质,具有正常履职能力和心理素质。
3.符合就业困难对象的都可以报名: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享受城镇低保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毕业1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成年孤儿;失地农民;建档立卡脱贫人口。
4.符合就业困难对象的中共党员、退伍军人和有基层工作经验者,文化程度大专以上优先。
5.无违法违规行为和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
3.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
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面试、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5日起截止2024年12月10日。
2.报名方式
线下报名,携带所需资料到乐天溪镇综合执法中心301室(窑坪路1号)联系人:凌晨露,电话:15587989392。
3.所需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1张;
(3)《乐天溪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乐天溪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
4.报名须知
(1)公益性岗位招用对象为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2)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
5.资格审查
依照招聘公告明确的条件,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登记表、证件等资料,由乐天溪镇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的资料进行复审。报名人员须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纳入诚信记录,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面试
根据相关要求组织集中面试。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乐天溪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着重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情况。
(四)公示
乐天溪镇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面试成绩、考察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上报镇党委,经审核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
公示结束如无异议,由镇人民政府统筹安排岗位,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其间工资按照转正后待遇发放,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依法解除劳务合同,聘用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按照公益性岗位管理要求由招聘单位负责进行日常管理。
三
相关事项
1.本次招聘人员的薪酬待遇,以合同约定为准。
2.考生需保持通信畅通,如有变化需及时告知。
3.报名咨询电话:0717-7228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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