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3人1个岗位
为加强孝南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第二批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工作的通知》(鄂卫发[2024]33号)文件要求,面向社会专项招聘13名大学生乡村医生,现将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孝南区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范围
1.招聘对象范围。2024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的也可报考。
2.招聘专业和学历。应聘人员应具备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招聘单位范围。招聘岗位限定为乡镇卫生院(不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街道卫生院),工作地点为乡镇村卫生室。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渠道:
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打印准考证等均通过网络平台https://ks.jobhb.com/wsbm/sys-list-hb?fcode=xnzp进行。
(二)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2024年12月7日9:00至12月10日17:00,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相关资料并提交报考申请。
2.资格审查:2024年12月7日9:00至12月11日12: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请考生尽早报名并持续关注资格审核状态,以免因资格审核不通过而错过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均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打印准考证:2024年12月11日12:00至12月13日12:00。
三、考试形式。
此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笔试科目为《医疗卫生专业基础》,主要测验应试者医疗卫生专业基础知识;面试内容为《医疗综合类》题型,主要测验应试者综合能力,包括语言表达、问题处理、逻辑思维、团队协作、职业素养等方面。笔试、面试命题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命制题本。
四、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面试入围比例)开考,并设置笔试最低合格线60分,低于笔试合格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五、笔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15日(星期日)上午
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二)面试人员确定。依据岗位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规定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同时,设置面试最低合格线为70分,低于面试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七、考试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笔试和面试折算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50%和5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
(二)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排名靠前,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
八、体检、考察
按考生综合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
(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二)考察工作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束后形成“通过”或“不通过”结论。
(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九、选岗
通过考核、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孝南区卫健局按照同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组织统一选岗。
十、公示及备案
(一)孝南区卫健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报孝南区人社局备案后,在孝南区卫生健康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考生弃权等因素放弃的,不再递补。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经区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各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十二、服务要求
大学生乡村医生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后,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因服务未满6年提出离职等情形违约的,按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受聘后3年内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三、其他要求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查明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专项招聘公告咨询电话:0712-2824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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