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2个岗位
根据仙桃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明确仙桃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及期满后有关政策的意见》(仙人社文〔2019〕72号)和《关于同意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用编的函》(仙编办函〔2024〕45号)文件精神,拟从仙桃市卫生健康系统期满“三支一扶”人员中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单位及人数
1.聘用单位:仙桃市胡场镇卫生院1人;仙桃市西流河中心卫生院:1人。
2.岗位:专业技术岗。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品德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作风正派;
3.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及身体条件;
4.截至2024年7月30日,卫健系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目前仍在服务单位工作人员;
5.服从岗位调配。
(二)具体条件
1.学历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
2.专业条件:临床医学类专业。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安排
(一)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8日-10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仙桃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809室,联系电话:0728-3235991。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①报考人员下载打印填写《报名登记表》。
②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登记照3张。
③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三支一扶”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仙桃市卫生健康委进行资格初审,将初审结果及符合条件人员名册报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面试
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大于聘用岗位数安排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量化评分,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后续环节,面试工作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岗位数,直接进行考察聘用。
(四)考察
由仙桃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考察,全面考察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岗位匹配、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相关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进行核实。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
1.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由仙桃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体检。体检在仙桃市级医院进行,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3.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仙桃市卫生健康委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受检人自理。
4.报考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5.报考人员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以聘用。
6.体检结果及时报送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备案。
(六)公示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仙桃市卫生健康委报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7天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合同管理。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涉及政策口径由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电话:0728-3323315。
2.报考资格条件由仙桃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电话:0728-3235991。
3.聘用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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