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根据《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52号)文件规定,陆城街道办事处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计划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主要工作为从事街道劳动保障各项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89年1月1日之后),户籍地为宜都市陆城街道;
(三)大专及以上全日制学历,能熟练操作电脑和办公软件(Excel和Word)等;
(四)以下条件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1.登记失业连续1年以上的人员;
2.失地农民;
3.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4.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5.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6.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曾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查处尚未结案的,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人员,或因重大问题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
3.严重违反社会公德、村规民约,无故拖欠集体款项,在村(居)民中影响极坏的;
4.本人及直系亲属有长期缠访、闹访或违法信访行为的;
5.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人员;
6.法律法规明确的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流程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8时30分—2024年10月12日17时30分(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宜都市陆城街道办事处A211办公室
联系人:赵忠宇
联系电话:0717-4828302(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3.报名资料:请应聘者本人于工作日上班时间到报名地点提交报名资料进行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所需报名资料如下:
(1)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条件的相关佐证资料。
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
(二)资格初审
宜都市陆城街道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面试人员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面试
本次招聘不设笔试。面试由陆城街道组织实施,面试不设开考比例限制,按实际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开考。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确保联系电话畅通,因无法联系而不能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四)体检
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费。
(五)公示
宜都市陆城街道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经街道党工委会集体研究讨论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外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选,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工资待遇
参照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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