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1个岗位
宜城市2024年专项招聘服务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鄂人社发〔2010〕36号)文件精神,结合宜城市实际,面向在宜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招聘单位
此次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鄢城街道、龙头街道和南营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各1名。岗位代码:M0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面向服务宜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现仍未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的愿意继续服务宜城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②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③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④热爱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⑤宜城市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年度考核和期满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②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④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⑤已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
⑥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及报名程序
本次专项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9月20日上午10:00至9月26日下午05:00。逾期报名系统关闭。
网上报名指定网址:宜城市人事考试网(https://www.ycrsksw.org.cn/)。
笔试准考证开始打印时间:2024年9月30日上午10:00。
2.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填报报考岗位时填岗位代码。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报考人员必须持第二代身份证报名。
四、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成功人员须在2024年9月27日(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30)内持报名表(见附件)、二代身份证、学历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招录时的报到证、服务合同、服务协议、市人社部门“三支一扶”办出具的服务期满证明(书),以及本人年度考核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宜城市人事考试院四楼会议室(宜城市北街25号)进行资格审查。由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核。报考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报考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视为放弃招聘资格或取消招聘资格。
五、考试办法
笔试、面试开考比例原则上须达到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本次招聘计划。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
2.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以打印的笔试准考证为准。
3.考生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
4.笔试成绩在宜城市人事考试网发布,人社部门将根据考试的情况划定笔试成绩合格线,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
1.面试考生确定。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面试范围。面试考生须领取《面试通知书》,具体领取时间及地点请关注宜城市人事考试网。
2.面试内容和形式。主要考察考生应具备的综合素质和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3.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合格线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查询请登陆宜城市人事考试网(https://www.ycrsksw.org.cn/)。
六、考察、体检,公示及聘用
(一)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数和笔试、面试总成绩1∶l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考察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审核拟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由宜城市人事考试院统一组织,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医院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此次考试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二)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宜城市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有违反考试考察纪律和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确需递补的,应报经人社部门批准后,依据此次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对递补的人员要进行考察、体检、公示。
(三)选岗及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招聘计划数及考生总成绩,由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拟聘用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岗。选岗结束及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向市人社局上报招聘结果,市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的档案及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审核合格后下发聘用文件,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我市最低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含1年试用期,服务期起始时间从与聘用单位签订第一份聘用合同时间起计算)。
七、其他事宜
1.考务须知
请考生密切关注宜城市人事考试网上发布的公告和相关通知,切勿错过考试时间。
2.对报考条件相关问题请咨询:0710—4221326。
3.网上报名中遇到技术问题请咨询:0710—4217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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