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5人4个岗位
根据《恩施市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工作方案》(恩市办发〔2020〕4号)要求,结合我市当前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以街道为单位,共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25人。其中:
(一)舞阳坝街道招聘人数11人;
(二)金子坝街道招聘人数3人;
(三)小渡船街道招聘人数9人;
(四)七里坪街道招聘人数2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
3.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会操作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4.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5.户籍要求:具有恩施市户籍(以户口簿为准),因高校录取将原恩施市户籍迁移外地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
6.年龄及学历要求:40周岁及以下(自1984年9月11日起计算),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7.最低服务年限需两年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工作单位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2.曾因严重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人员;
3.在立案审查期间或者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以及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在各类人事考试中有不良诚信记录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6.参与邪教、非法宗教组织及其活动,无正当理由组织或参加过信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7.涉黑、涉恶的,或者利用宗教势力甚至黑恶势力等妨碍社会事务的;
8.有吸毒史的;
9.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加分条件
凡具备报考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笔试成绩中予以加分:
1.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加1分,持有中级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加2分,持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加3分。
2.近五年内,在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工作2年及以上的加2分。
3.凡曾在本市社区(村)从事公共服务管理的全日制工作人员,连续工作时间在1年及以上的加2分。
每一项以本人的最高加分项计分,总计加分不得超过5分。报考时考生需统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符合加分第一项的需提供社会工作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加分第二项的由原工作的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提供工作2年及以上的工作证明、劳务合同、工资流水、社保缴费证明等四项证明材料原件;符合加分第三项的由原工作的社区(村)提供全日制从事公共服务管理工作1年及以上的工作证明、劳务合同、工资流水、社保缴费证明等四项证明材料原件。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中国硒都网”(https://www.hbenshi.com.cn/)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工作的各项事宜将同步在该媒体发布,应聘期间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通知公告。
(二)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8日—20日(8:30—12:00.14:30—17:30),报名时间截止9月20日下午17:30。
(三)报名要求及方式
本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生按照岗位报考要求在“中国硒都网”自行下载并填写《2024年恩施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2024年恩施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信息表》(附件2),将附件1、附件2、相关证件和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并带至报名现场。工作人员通过现场审核并告知考生审核结果。
报考岗位一人一岗,严禁一人报考多个岗位。岗位计划与符合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3但大于1:1的,根据招聘工作专班意见,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保留该岗位,岗位计划与符合报考人数小于等于1:1的,直接进入面试。
现场报名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舞阳坝街道
地址:恩施市清江东路12号舞阳坝街道党群服务大厅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邓兴宇13277589807
唐丽13907260146
邓涵15571845633
田长佳18971892735
2.金子坝街道
地址:金子坝街道办事处一楼便民服务大厅(恩施市
枫叶路12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胜珍13329826099
3.小渡船街道
地址:大桥路6号小渡船街道办事处112办公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娇雯07188211483
15502787315
15342886052
4.七里坪街道
地址:七里坪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七里坪街道办事处一楼)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邓涛15997756299
(四)材料要求
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2024年恩施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原件,个人承诺栏必须本人签字按手印;
2.《2024年恩施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信息表》(附件2)电子版;
3.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党校学历的需提供党校正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登录学信网查询后自行下载,并确认报告在有效期内);
5.符合加分条件的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6.个人征信报告(本人携带身份证前往中国人民银行打印<地点:恩施市施州大道26号>)。
特别提醒:
①考生应对本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信息瞒报错报或不规范不完整导致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或
者错过报名时间,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②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考试资格。
(五)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在“中国硒都网”另行公告
(六)组织笔试
1.笔试内容:时事政治、社区工作知识、常用政策法规和公文写作能力,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笔试时间、地点、成绩在“中国硒都网”另行公告。
(七)组织面试考核
1.面试资格复审: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含加分),按岗位计划与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象名单;岗位计划与报考人数小于等于1:1的,直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对象名单在“中国硒都网”公布。考生根据“中国硒都网”发布通知的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正常开考。
2.面试:主要测试考核应试者的反应能力、解决处理问题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满分100分。
3.考核:面试结束后即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应试者对社区工作的认识、对薪酬待遇、服务期限的看法等。
(八)综合成绩计算
对参加笔试和面试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由笔试总成绩加面试总成绩组成,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总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综合成绩在“中国硒都网”上予以公布,公布时间为3天。
对只参加面试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但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步招聘环节。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或按达标分数人员确定体检、资格联审对象。若因综合成绩相同导致资格对象大于岗位计划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联审对象,如面试成绩依然相同,则追加一场面试确定进入体检、联审对象。
(九)组织体检、任职资格联审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自体检通知起10日内未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考生,应当自收到初检结果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检,复检应在一周内完成。复检医院为初检上级医院。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检,体检合格的,按程序依规实施下一招聘环节的工作。
联审主要采取向纪委监委、政法委、法院、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信访局等部门征求意见等方式进行联审联查。
因考生资格联审或体检不合格、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体检而出现岗位空缺,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达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十)聘用管理
市委社会工作部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在“中国硒都网”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街道办事处组织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安排到社区工作。聘用人员需服从统一安排,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社区专职工作者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程序予以解聘。
2025年底前,已聘用人员出现离岗情形的,从所在岗位进入面试且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递补对象需按照第七条“组织体检、任职资格联审”相关要求,进行体检和联审。
四、相关要求
1.“中国硒都网”为本次招聘的指定官方消息发布平台。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在考试、体检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
3.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无备考交流QQ群和微信群,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未尽事宜由中共恩施市委组织部、中共恩施市委社会工作部、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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