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0人8个岗位
2025年滁州海关招聘协管员公告
滁州海关因工作需要,现委托滁州市辰才劳务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滁州海关协管员(劳务派遣形式)1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
招聘计划
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2025年公开招聘滁州海关协管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
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中的“年龄”“45周岁及以下”为“1980年10月22日及以后出生”,以报考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为准。
(三)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取得相应毕业证书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规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人员和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协管员工作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名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
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公告时间: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0月24日
2.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3.报名地点:滁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5号楼一楼大厅(滁州市清流西路175号)
4.报名电话:0550-3040893、咨询电话:0550-3087550
5.报名要求: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经本人填写签字确认的《协管员报名表》(附件2);
(4)两张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
(5)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6.收费标准: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单科笔试费45元/人,面试费80元/人。
7.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将对报名人员提交的现场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取得本次考试的参与资格。
本次招聘设最低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海关知识等,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与岗位招聘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准考证领取时间:电话(短信)通知,请应考者保持手机通信畅通。
4.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安徽公共招聘网(滁州站)https://chuz.ahggzp.gov.cn进行公布。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现场公布。
2.本次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3.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详见面试通知单。
4.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按4:6的比例合成后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按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四)体检和资格考察。
1.面试后3天内电话通知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在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建议通过皖事通、公安“一网通办”等APP在线办理或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3.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因某种原因放弃的,按照规定程序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公示及聘用。
1.根据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按招聘职位1:1比例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安徽公共招聘网(滁州站)https://chuz.ahggzp.gov.cn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结束后,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与滁州市辰才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设试用期,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证明不合格人员,滁州海关有权退回用人单位,解除用工关系。
五
薪资待遇
1.工资及福利待遇符合国家与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并按照滁州市当地政策购买五险一金。
2.不提供住宿。
3.统一配发制服。
4.其他福利待遇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
其他
(一)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资料恕不退还,用工、用人单位承诺对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所有信息保密。
(二)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取消报考资格,已录用的解除劳动关系。
(三)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参加招聘,在招聘过程中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若因招聘工作需要与本人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建立报考人员成绩档案。对参加本次招聘并完成面试的所有报考人员进行登记造册,招聘结束后,如有人员空缺,可依据相关程序,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补充。自招聘人员上岗之日起,补充有效期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