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21人4个岗位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畅通教师流动渠道,现就2025年颍东区面向本区内农村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二、选调范围
颍东区各乡镇(不含街道办事处)在编中学、在编小学、在编幼儿教师和颍东区公开招聘的编外幼儿教师。
三、选调岗位计划
经核准,2025年颍东区面向本区内农村学校公开选调15名初中教师、60名小学教师、40名幼儿园教师、6名中职教师(见附件1)。
四、选调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二)选调的初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岗位需在本区农村学校工作3年及以上且现仍在农村教学一线岗位工作。
其中:工作3年及以上是指截止至2025年7月31日工作满3年及以上(2022年招聘的特岗教师可报考)。
(三)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初中教师限报初中、中职学校岗位;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小学教师限报初中、小学、中职学校岗位;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幼儿教师可报初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岗位;颍东区公开招聘的编外幼儿教师限报幼儿园学校岗位。
(四)报考条件中涉及“年龄”要求的,男性为50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为4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五)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其中:2022年招聘的特岗教师因首次参加工作,年度考核结果定为不定等次的除外。
(六)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列入选调对象:
1.不符合岗位选调条件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近三年内每年度无故旷工连续超过15天或擅自离岗累计超过30天的人员,未经组织批准擅自脱产进修的人员和病假超过半年、事假超过3个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以及其他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
6.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的人员;
7.其他不宜选调的人员。
五、加分规定
(一)获得省级优质课(教学基本功、多媒体教学)评比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
(二)获得市级名师称号的加3分,获得市级教坛新星称号的加2分,获得市级学科带头人称号的加2分,获得市级骨干教师称号的加1分,获得市级优质课(教学基本功、多媒体教学)评比一等奖加1分。
(三)获得县(区)级名师称号的加1分,获得县(区)教学技能十佳教师称号的加1分,获得县(区)级学科带头人称号的加0.5分。
(四)“一师一优课”或“微课”获部优加1分,获省优加0.5分。
(五)教育类硕士研究生加1分。
(六)以上规定之外的其他奖项不纳入加分范围,加分最高分为5分,超过5分者按5分计。
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加分事项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六、选调程序
选调初中、小学、幼儿园学校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调中职学校岗位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22日—23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颍东区教育局11楼人事股
2.所需材料:
(1)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和荣誉证书(符合加分条件的证书)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2)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同底版照片3张(背面署名);
(3)《颍东区2025年面向本区内农村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一式一份),报名表须经原所在中心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生效(详见附件2)。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并在报名表签署“诚信承诺书”。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并给予纪律处分,并且3年内不得参加区内教师选调。
3.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领取时间:2025年7月29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领取地点:颍东区教育局11楼人事股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两科。其中学科专业知识一张卷,满分100分,主要考察教师对本学科课程标准、专业知识、教材教法的理解和掌握;教育综合知识一张卷,满分100分,主要考察教师从教基本素质和技能,主要包括心理学、教育学、教育法律法规等。按学科专业知识占70%、教育综合知识占3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学科专业知识×0.7+教育综合知识×0.3,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参加面试的人员分学段按学科岗位计划数确定。计划数为10个及以下的按计划数的1:2的比例确定、计划数为11-20个的按计划数的1:1.8的比例确定、计划数为21-30个的按计划数的1:1.6的比例确定、计划数为31个及以上的按计划数的1:1.5的比例确定,出现小数的整数位加一取整,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无生上课方式进行,时间为15分钟,成绩总分为100分,设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不予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0.6+面试成绩×0.4+人员提供的加分证书计算的加分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分顺序确定,笔试成绩再相同的按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低分顺序确定)。
(四)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颍东区2025年面向本区内农村学校公开选调教师资格审查表》(详见资格复审公告)。
2.选调岗位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分顺序确定,笔试成绩再相同的按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低分顺序确定,学科专业知识再相同的则通过组织面试的方式确定入围人员,入围人员不超过该岗位选调人数。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关键信息行为,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后续资格。
(五)考察
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表现、师德品行、教学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近三年考核结果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与调动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分学科和学段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告中所列选调单位进行选岗后办理相关调动手续,选调人员在选调岗位服务年限为3年,3年内不得调动交流。选调入职人员在选调岗位工作满1个月后弃岗的,3年内不得参加区内选调。
七、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不设笔试开考比例,只设最低分控制线,低于最低分控制线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2.本次选调工作面试、资格复审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颍东区人民政府网或“颍东教育”微信公众号查阅。
3.本次选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选调的组织部门和选调单位无关。
本《公告》由颍东区教育局、颍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58-2272007颍东区教育局
0558-2317850颍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558-2272093颍东区教育局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