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55人26个岗位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是1993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全国首个非省会城市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十余载的快速发展,管辖范围从城北片区拓展到城东片区、江北沈巷片区,管辖面积由最初的10平方公里增加到现在的138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超过20万人。主要经济指标保持快速稳定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2024年地区生产总值突破900亿元、增长13%,是芜湖市经济发展主战场、项目建设主阵地、产城融合新典范,在商务部公布的全国229家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排名位列第18位。
2025年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加快建设“芜湖世界著名汽车城核心区”,随着“活力经开”、“科创经开”、“品质经开”、“暖心经开”的全面推进,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事业也进入了高质量发展的黄金期。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教育,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作为“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的重要举措高位推进,持续优化办学条件,不断提高教师待遇,帮助教师专业成长,大力引进全国优质教育资源集团化办学,先后引进上海世外教育集团、安徽师范大学教育集团、芜湖市一中教育集团合作办学。
2025年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拟招聘55名初中非编教师。欢迎全国各地优质师范类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教师资格证的青年才俊积极应聘,来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共谋发展,共创未来,共启美好人生。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
招聘岗位计划共55名(详见附件1)。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在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s://weda.wuhu.gov.cn/zwgk/tzgg/index.html)发布,同时在芜湖人才网(http://www.ahwhrcw.cn/)发布。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及以
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资格复审时能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证明且能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可以报名。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7.非我区在职在岗教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
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真实有效,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用等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招聘考试平台(http://14.116.205.29:16602)”。报名时间为5月6日8:00至5月9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通过实名注册账号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等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3.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3)历届生报名时须在系统中上传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图片;2025届应届毕业生须上传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2025届应届毕业生证明”材料。
(二)网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对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后至5月10日12:00前可随时登录“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招聘考试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5月10日12:00前改报。
(三)报名确认
资格审查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
划数比例应不低于3:1,同一岗位招聘人数达到10人的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岗位,须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开考。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5月10日14:00至17:00进行一次改报,逾期不再受理。
(四)统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5年6月2日9:00-11:00。
笔试地点:芜湖市银湖中学(又名“信义银湖中学”武夷山路27号)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于5月30日8:00至6月2日11:00登录“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招聘考试平台”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满分为100分。设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
6月4日报考人员可登录“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招聘考试平台”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五)现场资格复审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人员信息在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公布。资格复审工作由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具体负责。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以上的按2:1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在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提前公告。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等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2025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2.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须提供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在2025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证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承诺等材料。
3.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2025年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位和学历认证材料的,可凭有关证件材料等办理资格复审。
(六)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人社局、监察室负责组织实施。专业测试工作开展前,在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公布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及其笔试成绩、名次,同时注明专业测试的时间、地点、内容、方法、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事项。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上课、说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综合素质能力和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测试成绩×6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按照与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人社局、监察室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时须有当地政府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信用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在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人社局核准,办理报批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社会事业局按照高分优先择岗的原则,明确聘用人员具体任教学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
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享受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非编教师待遇。聘用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学历工资、绩效工资等组成,按有关规定办理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一金(住房公积金)。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组织的笔试和专业测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社会事业局咨询电话:0553-5848905,,监察室举报电话0553-5846525,于工作日办公时间接受咨询和举报。
应聘者网上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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