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1个岗位
为做好2025年度部分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将2025年度我校部分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及相关要求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人数 |
专业要求 |
联系方式 |
教师岗 |
5000506 |
2 |
设计学/美术学/设计/艺术 |
董老师 0553-2871135 sjxy@ahpu.edu.cn |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弘扬教育家精神,争做“四有”好老师。
(二)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国(境)外高校毕业的硕士须为两年及以上学制(以学位证书上载明的学习时间为准)。各学习阶段均为统招毕业并获相应学位,学习成绩优良、各方面表现突出。
(三)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大的发展潜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技能条件。
(四)博士、历届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后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后出生)。
(五)心理素质良好,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应聘报名
1.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联系人邮箱发送邮件报名,邮件主题:姓名+岗位名称,并规定上传下列(三)中要求的材料(所有材料须扫描并整合成一个PDF格式文档)。
2.应聘人员与安徽工程大学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必须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3.自发布招聘公告之日起截止到2025年5月9日24:00,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结束后,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通过初审者参加考试、考察。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若未达到该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并及时公布。
(三)资格验证
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应聘者来校时须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由用人单位进行现场资格验证(具体根据岗位要求提供):居民身份证;大学本科及以上的学历及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025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国(境)外高校毕业的人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非2025年毕业的应届生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本人未落实工作单位书面承诺。
凡是出现材料不齐、提供虚假材料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考核
1.笔试(包括心理测试)。具体时间、地点根据工作安排确定,另行通知。学校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统一组织笔试和心理测试。笔试主要根据岗位性质,重点考察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笔试结束后立即进行心理健康测试。
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试讲环节。
2.试讲。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安排另行通知。依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人员。若试讲入围人员最后一名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试讲人选。试讲人员名单通过学校网站公布。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对教学目的的实现、教学内容的掌握、教学方法的运用、教学组织、创新意识、教师基本功(包括板书、语言表达能力和教态等)及教学效果等,满分为100分。试讲内容提前指定,时间不低于25分钟。
设定试讲最低分数线为75分,试讲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3.成绩合成。最终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环节人选。如最终成绩相同,试讲成绩高者为先。
(五)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谈话、函审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入职后被核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随时解除人事聘用关系。另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学校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
应聘者放弃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者,经学校研究可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学校审定后予以聘用。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有关事宜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以下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安徽工程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c.ahpu.edu.cn/。
(二)应聘人员应当如实提供资料,遵守各项招聘规定,如有违反由其承担全部责任。在考核过程和录用之后一经查实应聘者不具备资格条件或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成绩、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录用人员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正式入职,逾期不能入职的,或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学校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首聘期三年。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有关政策执行,实行保密、回避等规定。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相关部门的监督(纪委办监督电话:0553-2871201、人事处监督电话:0553-2871516)。
(六)博士研究生应聘专任教师,实行综合考核的形式,具体依据《安徽工程大学2025年度人才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八)咨询与联系
电话:0553-2871214(校人事处)
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通讯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北京中路安徽工程大学人事处
邮编:2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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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安徽工程大学部分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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