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人岗相适的原则,市政协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市政协文史资料研究中心(市政协委员履职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面向全市公开选调3名工作人员,现就市政协办公室2025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选调管理岗位九级职员3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本市(含县、区)及以下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公务员(参公人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4)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5)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4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须同时具有相应层次的学位),专业不限。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5年3月31日。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
(2)涉嫌违法犯罪或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党纪、政务等处分影响期内的。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不适宜报考的或相关规定不能聘为事业人员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选调采用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与选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报名人员须填写《蚌埠市政协办公室2025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
报名人员于2025年3月17日至3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到市政协办公室(市行政办公中心4号楼市政协一楼东侧党员活动室4117房间)报名,报名时需携带《蚌埠市政协办公室2025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时,未能提供相关材料或材料不完善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逾期不再补报。
其他报名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为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的,提供自愿放弃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身份的个人承诺;报考人员为事业人员且高于选调岗位级别的,提供同意高职低聘的个人承诺。本次公开选调的人员实行岗位等级重新聘用,工资按照选调岗位级别重新核算。
报考人员不需交纳报名费、考试费。
本次选调公告及笔试成绩、合成考试总成绩等相关信息同时在蚌埠市政协网站(http://www.bbzx.gov.cn/)、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ngbu.gov.cn)统一发布。
考生在选调期间(考试时除外)必须保持电话通讯畅通(填报信息时所留电话),因通讯问题(如考生联系电话号码留错、所留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无应答等)联系不上,影响选调工作的,相关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同步完成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调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成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每次计算合成成绩时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1.笔试
(1)笔试总分100分。
(2)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写作能力、岗位能力等综合素质。
(3)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报名后通知),领取地点:市行政办公中心4号楼市政协一楼东侧党员活动室4117房间。参加笔试人员考试当天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2.面试
(1)面试总分10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与面试人选1:5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如果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因进入面试人员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因笔试缺考造成实际笔试参考人数达不到1:5的,其选调名额是否削减由市政协办公室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3)面试当天,考生凭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4)领取面试通知书及面试时间等事宜另行通知。
(四)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根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市政协办公室派出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查核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经市政协机关党组研究,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五)体检
体检由市政协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和调动
体检结束后经市政协机关党组研究,确定拟调人选,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程序报批并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影响使用的并查有实据,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考察、体检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有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选调工作纪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二)本公告由市政协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政协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552—3124822(市政协办公室秘书和人事科);
政策咨询电话:0552—312563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电话:0552—3124034(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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