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8人6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区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打造一支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队伍,拟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现根据工作实际,将具体招聘需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1.芜湖市绿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
2.安徽鸠控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3.芜湖融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4.芜湖市鸠江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5.芜湖市鸠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6.芜湖安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7.芜湖市鸠江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1名。
8.芜湖市鸠江智能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1名。
全国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非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中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相关职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3.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相关法律法规,自觉践行“国企好干部”要求,谨慎用权,公私分明,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严守底线,廉洁从业。
4.具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熟悉现代企业管理,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
5.具有履行职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政策法规,熟悉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
6.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8.不接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党籍)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影响期)未满、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尚在影响期内的。
(3)违反回避规定,未回避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参加公开招聘的情形。
(二)职位资格条件
见《鸠江区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位情况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6日8:00至2025年1月2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人员报名后至2025年1月4日12:00前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更改个人信息或再报考其他职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可在2025年1月4日12:00前改报其他职位。缴费成功但因招考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报名人员,可于2025年1月4日13:00-17:00改报其他职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于2025年1月5日12:00前登录报名网址缴纳笔试费用。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2.报名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如同时报名两个及两个以上的职位则报名无效。报名人员根据职位要求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根据我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每人45元,面试(素质测试)每人80元。
(二)职位笔试
考试不指定教材,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考者政策理论水平(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公共基础知识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素质测试环节。
《准考证》将在开考前通过网络下载,由考生自行打印带到考场,考生不得自行修改《准考证》上已登记的信息,否则取消其考试资格。
笔试具体时间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素质测试前,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国资委)、区人社局等有关部门组成工作组对素质测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按照要求对入围人选的资格条件以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等信息进行核验。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材料包括:
(1)鸠江区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相关证件。
(3)工作经历证明,包括现任职务证明材料、社保参保证明及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与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相印证的其他资料(包括个人奖惩等相关材料)。
(四)素质测试
素质测试人选根据职位录用计划数,在同职位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素质测试形式另行通知。
(五)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和素质测试成绩按照4:6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最终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每个职位按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对象(并列者一并列入)。
(六)实地考察
由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国资委)、区人社局等部门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情况,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七)组织体检
考察后统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决定公示
区委组织部会同区财政局(国资委)、区人社局结合考试最终成绩、考察情况,提出拟招聘人选建议,经区委常委会研究确定。
(九)办理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原则上按照“三年一聘、一年一考核”的办法管理,任期届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位的,正式聘任,试用期计入聘期内;试用期内存在不合格情形的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任职务或免职。3年为一个任期,不胜任的予以解聘。聘用人员需将人事、工资等关系转入任职企业,原为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的,不再保留原有身份,不再保留机关、事业单位的各种待遇。
四、特别说明
1.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某职位的报名缴费人数与实际招聘人数的比例低于5:1,则该职位的招聘计划将直接取消,已报名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另报其他职位。
2.考试成绩结果保留1年,在期间内因聘用人员离职(辞职或辞退)造成空缺的,可在进入考察且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中递补。
五、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年薪制,按相对应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六、有关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对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招聘对象,取消招聘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鸠江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领导人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鸠江区财政局(国资委):0553-5864606
监督电话:鸠江区纪委监委:0553-5946355
原文网址在这里,长按可复制哦~
https://t.fenbi.com/s/00iuC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