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作用,新船塘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名人民调解员:
一、岗位职责
1、调解矛盾纠纷,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2、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3、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分析,预防矛盾纠纷发生;
4、及时报告重大矛盾纠纷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控调处工作,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5、做好矛盾纠纷登记、调解统计和文书档案管理;
6、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人公道正派;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且在68周岁以下(1956年12月1日之后出生);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法律、政策和相应专业知识;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沟通表达能力和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
5、熟悉办公软件操作,具有一定电脑办公能力和文字功底。
三、不得参加选聘的情形
(一)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的人员;
(二)被有关部门纳入失信名单的人员;
(三)被开除公职人员;
(四)其他不得担任人民调解员的情形。
四、待遇
基本补助加调解案件补贴。
五、报名须知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28日
2.报名地点:新船塘社区(朝阳路111号)
3.咨询方式:0552-4036981联系人:任安
4.报名方式:个人报名
5.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查后退回),一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选聘报名表2张以及能够证明具有调解能力和经验的相关资料。
6.新船塘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初步审核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通知考试。
(二)考试方式。
考试由知识测试和能力测试两部分构成。
(三)考试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成绩公示
根据知识能力测试结果、资格考察以及身体状况等情况,综合确定拟选聘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五)聘任
试用期1个月,聘任期一年。
六、其他事项
人民调解委员会系群众性自治组织,与被聘用方不构成劳动、雇佣、帮工等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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