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集团内外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办公室文秘岗
二、招聘范围
集团内外部符合岗位报名资格条件人员
三、岗位职责
1.协助办公室主任制定本部门管理制度及工作计划;
2.起草各类文字材料;
3.参与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督办;
4.参与重大会议决议事项的督办及综合协调;
5.协助做好办文办会等相关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任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
2.政治立场坚定,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担当作为、真抓实干,具有正确的业绩观,能够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4.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能够顾全大局,注重团结协作;
5.具备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5.存在应实行任职回避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岗位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类及其相关相近专业;
3.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初级及以上职称;
4.具有5年以上政工相关工作经验;
5.处认为应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薪酬待遇
考核录用后,可任职P10岗位,具体标准按照三十工程处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六、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考察与体检、录用审批、公示和办理录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处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接受报名,2024年11月12日17:00报名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各类证书扫描件发至招聘邮箱ssgcczp@163.com。邮件标题按:应聘岗位+姓名的格式。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和报名人员具体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择优筛选。如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低于1:3比例的,视情况延长报名时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按照经领导小组组长审核同意后,确定考核的人员名单,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如有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相关证件骗取面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四)考核
1.参加考核人数不少于3人。
2.考核方式为笔试加面试。笔试成绩权重占比40%、面试成绩权重占比60%,二者相加为最终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一样的,按面试成绩排名。
(五)考察与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2比例,由领导小组组织对拟录用人选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拟录用人选的健康状况、有无影响任职的违纪违法行为、所提供报名材料中有无虚假材料、有无与原单位离职证明材料等相关方面。拟录用人员按集团劳动用工管理有关规定,到指定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体检合格方可录用。
拟录用人员考察与体检不合格或个人原因放弃的,按拟录用人员的优先顺序确定递补录用人选。
(六)录用审批
领导小组按应聘人员考核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拟录用人选。
(七)公示
经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录用人选后,录用结果在全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聘用
1.集团内部应聘人员录用后,按集团相关规定办理工作调动、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2.集团外部应聘人员录用后,由人力资源部发放录用通知书,依据《劳动合同法》及集团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签订五年劳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
七、其他事宜
1.集团内部各单位人员应聘的,须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及分管领导同意后,出具推荐函。
2.应聘人员须保持手机畅通,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以短信或电话通知参加笔试及面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我单位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增调减、取消或终止招聘工作,无需提前说明。
4.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不指定任何复习参考教材和培训机构,不收取任何费用。
5.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我单位所有。
八、联系方式
中煤第三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十工程处人力资源部李先生联系电话:0557-3713461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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