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若干人1个岗位
为构建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消费维权工作格局,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中的作用,更好地规范汽车市场秩序,进一步推动我市汽车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款“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专家委员会”等有关规定。
滁州市消保委决定筹备组建滁州市消保委汽车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汽车专委会”),现面向社会各界招募在汽车理论研究或技术研发、检测维修、汽车金融等公共事务、法律援助、媒体监督等领域从事相关工作的,同时热心汽车消费维权事业的专家作为汽车专委会专家委员。
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18日止。
二、招募范围
各行业协会、有关检测认证机构、汽车企业(生产、销售、售后、配套等)、律师事务所、媒体等单位符合条件人员。
三、招募条件
(一)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坚持原则、认真负责、科学公正、清正廉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丰富的业务理论知识和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
(三)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工作和生活常住地在滁州市范围内。热心消费维权公益事业,个人自愿无偿且有时间和精力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四、专家委员主要职责
汽车专委会由市消保委主导设立,旨在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技术优势,营造良好汽车消费生态,提高调处汽车消费纠纷的效率和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特长,为市消保委提供汽车消费纠纷调解专家意见和建议;
(二)接受市消保委委托,协助开展汽车消费纠纷化解处理工作;
(三)针对汽车消费引发的突发事件、消费舆情等依法开展社会监督工作,提供消费热点应对意见和建议;
(四)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性文件的研讨和审定工作;
(五)开展汽车消费教育工作,应邀为相关培训、公益讲座授课等,引导科学理性消费;
(六)应邀参与消费体验、消费调查和专题调研等工作;
(七)其他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公益性活动。
五、招募程序
(一)有意愿报名请填写滁州市消保委汽车专业委员会专家委员报名表,经单位或个人签署意见后,将报名表发送至市消保委电子邮箱;
(二)市消保委对报名情况进行书面审核,按规定程序研究后择优选聘,向社会公示。
六、聘任规定
专委会委员实行聘任制,聘期一般为四年,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增补调整,聘任到期后,市消保委根据专家委员的履职情况,经考核评价后决定是否续聘;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需要解聘的,经市消保委核准,办理解聘手续。
联系电话:0550-3218853(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电子邮箱:ahczsxbw@163.com
附件:《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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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5年11月18日
编辑丨王雨萌
初审丨陆璞
审核丨卜美桂
审签丨张伟
来源丨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主办/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滁州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