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9人3个岗位
为加强新吴区新安医院(新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120急救分站的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新吴区新安医院(新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简介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个人无不良嗜好。
2.报考驾驶员岗位的,无承担同等责任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记录。
3.年龄条件:
(1)医师、驾驶员: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日至2007年9月30日之间出生);
(2)护士: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日至2007年9月30日之间出生)。
4.户籍不限。
5.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附件中有其他条件的,以附件明确的条件为准),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现役军人或者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生。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6)本次招聘实行亲属关系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5日9:00—10月21日17:00。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者登录网址(https://gkzp.nchr.com.cn/hc1jtj3h2u/login)进行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招聘单位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聘用程序。
3.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4.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经用人单位确定,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三)资格初审与缴费
考生可在报名3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即报名成功。请在2025年10月22日17:00前完成缴费确认。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者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请报考人员及时确认报名结果。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
缴费标准:每位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四)组织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主要考核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3.笔试及成绩查询。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在1:3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查询。
(五)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将对拟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若在报考资格复审时,考生信息和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的,报考资格复审为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资格复审未通过;对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如有复审不通过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免冠2寸近照1张。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等。
上述证明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一份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
(六)组织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资格复审结果,按拟招聘人数不超过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程序。参加面试的考生缴纳100元面试费。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满分为100分。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若还同分则进行面试加试。笔试、面试和总成绩计算均保留两位小数点。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进入体检人员需在规定日期前完成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
在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即取消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时,由招聘单位确定是否递补。聘用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八)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新世纪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新吴区新安医院(新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委托第三方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管理。试用期考核合格后,予以定岗;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
被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妥相关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2.应聘人员上交的报名材料仅限于新吴区新安医院(新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审核报名资格所用,不用于其他渠道。
3.招聘工作进度信息在新世纪人才网(www.nchr.com.cn)公布,请应聘者及时上网查询。因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五、本公告由无锡市新吴区新安医院(新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0—85227741、85258676
(工作日9:00-11:00,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