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广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5〕30号)及富川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富川瑶族自治县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富农发〔2025〕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产业发展需要,进一步增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能力,增强我县农业发展科技支撑能力。现向社会公开招募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特聘农技员1名(畜牧水产),从事主要产业农技推广服务工作。
二、特聘农技员招募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
(三)特聘农技员主要从以下四类群体中招募:一是农业乡土专家;二是农业种养能手;三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四是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中长期在生产一线开展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的科技人员;五是特聘农技员生源地或常住户口为富川籍,应常驻富川开展工作。
(四)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女不限。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应聘:
1.农业系统体制内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农技员招募范围。
2.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者,不予申报。
三、招募原则
招募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四、聘用办法
(一)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招募录用程序
富川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向社会公开招募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首先向富川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申请,农业农村局组织初步评选和技能考核,经考核确定初步人选后,对拟特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录用人选,签订服务协议,实行一年一聘。
(二)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服务期管理
富川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的招募、使用、管理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对考核优秀的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继续聘用。
(三)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的服务报酬
根据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工作任务、工作量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服务费按每月900元标准发放。
五、特聘农技员服务任务及时间
(一)特聘农技员服务任务
1、为本县养殖业的发展提供技术指导与服务咨询。
2、为养殖户、贫困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提供技术帮扶及培训,提高其科学种养水平。
3、与基层农技人员结对开展农技服务,增强特聘农技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为本县农业特色优势产业提供技术指导与服务咨询,解决产业发展技术难题,展示示范先进适用技术。
(二)服务时间
根据农事季节及生产需要,特聘农技员年内服务时间不少于100天。
六、服务管理
(一)由富川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与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数量、服务效果等。
(二)服务期间,对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考核主要以服务对象满意度、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等为主要考核指标,定期对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要及时解除协议;对考核优秀的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继续聘用。
七、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9月25日。
(二)报名方式:有意者请带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到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科教站(407室)报名,地址:富川瑶族自治县新建路37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毛站长,7884088。
八、其他相关规定
本公告由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7884088,联系人:毛站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