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位于马桥街道经编产业园区,主要从事投资开发、物业管理和会议展览等业务。为加强投融资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业经理人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职业经理人(投融资方向)1名。
岗位职责包含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熟悉与投融资相关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及相关金融渠道、产品信息,适时提出与公司投融资相关的对策建议;
2.负责拓展公司融资渠道,获取适合公司运作所需的各项融资资源,并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
3.负责管理和维护公司与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证券机构、投资基金等客户的公共关系,建立、维护、支撑公司融资的统一平台;
4.根据公司实际及发展战略,制定公司中长期投融资规划,并负责投融资方案的筹划及储备,负责方案的具体落地实施;
5.根据公司的年度计划,寻找符合条件的资金方并负责对接,对资金方的成本、收益和风险方面实施评估和分析,为决策提供依据;
6.熟悉与供应链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业务开展、风险控制等专业知识,负责供应链业务安全、稳定发展;
7.熟悉基金投资管理流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负责代表投资方管理产业基金的安全、合规、有效运行;
8.负责公司项目的融资跟进与推介工作,对存量融资进行优化调整,提前做好项目的资金储备;
9.熟悉国有资产投资与管理规定,协助做好国有公司实体化运行工作;
10.其他交办的事项。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
2.具备较强的沟通、组织、协调和执行能力,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身心健康,无违法犯罪不良记录;
4.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1.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4.与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中层(含)以上管理人员及所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参与本次应聘。
(二)岗位条件
1.海宁市户籍,中共党员,40周岁以下(1985年09月17日以后出生);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金融学类、经济与贸易类专业;
3.有10年及以上金融相关单位从业经验,并有3年及以上金融相关单位的部门正职及以上经历;
4.具备投融资、风控管理经验和优秀的团队管理能力,个人或领导的团队在从业过程中获得过表彰奖励的优先。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任职期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5年09月17日。
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若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须取得教育行政部门学历认定。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浙江省公务员局发布的《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及审查认定,并负责解释。对于未列入教育部门公布目录的专业、留学人员认证专业与国内专业表述不一致的,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证明、研究方向等,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相近原则审核并负责解释。
三、薪酬待遇
实行年薪制,总额面议。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在线报名、资格复审和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9月17日-2025年9月23日16时。
报名网址:jrrp.jiarrc.com
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或学信网带二维码的学籍证明、学位证书、党员证明等电子文件进行网络报名(各类电子文件必须清晰),同时提供近期一寸电子照片一张。报考人员需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9月17日-2025年9月23日16时。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二)资格复审
报名结束后、考试前,由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组织资格复审,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地点另行确定),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面谈通知书。
1.复审时须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如下:
(1)《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在报名网站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5)党员证明;
(6)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
(7)报名时要求的其他证明原件、复印件。
2.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面谈。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面谈。
3.资格复审开始24小时前,若取得面试、面谈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10倍以上的,根据学校排名、学历(学位)、在校(工作)期间综合表现、业务业绩等综合情况,按招聘计划数1:10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面谈人员;资格初审合格人数未达到招聘人才计划数10倍的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谈。
(三)面试面谈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由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海宁市博思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谈”的综合测评方式,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结构化面试与面谈成绩进行加权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分数×30%+面谈分数×70%),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
(四)体检。
面试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当总成绩相同时,面谈成绩高者优先。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未参加考试和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五)考察。
考察由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未参加考试和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宁市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并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安排递补。
被录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报到后,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执行。
(二)本公告未尽事项,由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三)咨询电话:0573-87766223
监督电话:0573-87761038
招考平台联系电话:0573-87360199、1596836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