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55人32个岗位
为深化开展“十万学子进邯郸”行动,吸引和集聚高层次人才,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为我院公开选聘博硕人才5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计划引进博硕人才55名,详见《邯郸市中心医院2025年秋季博硕人才引进需求表》(附件1)。
三、引进条件
基本条件:
引进对象为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国(境)外高校QS世界排名前500以内知名院校毕业并经教育部认证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或自2017年起,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可参加本次博硕人才引进。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另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硕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9年8月及以后出生),但具有正高级职称且在相关行业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9年8月及以后出生),但具有正高级职称且在相关行业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4.符合需求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其中报考的博士研究生在博士期间所学专业,须与就读本科或硕士期间所学专业保持一致;
5.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用人单位的其他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已通过邯郸市其他事业单位2025年秋季博硕人才引进测评的
9.按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10.失信被执行人;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回避规定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1.夫妻关系。
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5.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所列情形。
五、引进程序
(一)报名与审核:
1.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生须填写《邯郸市中心医院2025年秋季博硕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及《邯郸市中心医院2025年秋季博硕人才引进报名汇总表》(附件3)。报考考生须将上述表格发送至邮箱:hdzxyy2226@126.com,邮件名称为:姓名+学历+报考专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1日24:00时截止。
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要诚信报考,报考者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发现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严重弄虚作假的要追究责任。
已在邯郸市企事业单位就业的人员报名时需要提供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函。
2.资格审核:
提交材料:填写完整的《邯郸市中心医院2025年秋季博硕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及《邯郸市中心医院2025年秋季博硕人才引进需求表》(附件1)岗位条件中的各类材料。
审核时间:9月3日8:30-17:30
审核地点:邯郸市中心医院东区体检楼四楼连廊会议室。
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资格。
(二)笔试、面试测评:
1.博士研究生:采取非结构化面试进行选聘。组建专家评审小组,进行测评工作。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录取分数线不低于70分。依据面试测评成绩按专业从高到低顺序和选聘专业计划数额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具体加试形式由专家小组确定。未按时参加测评的视为自愿放弃。
2.硕士研究生:视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增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理论考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依据笔试成绩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规定比例(1:3)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若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则该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组建专家评审小组,进行面试测评工作。采取非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选聘;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录取分数线不低于7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照总成绩按专业从高到低顺序和选聘专业计划数额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具体加试形式由专家小组确定。
3.未按时参加考试或面试测评的均视为自愿放弃。
(三)资格复审:
通过考核或测评的人员,由医院按照要求进行专业、学历、学位、岗位等条件的资格复审。复审通过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按考核或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生应做好提供有关材料和档案准备工作。考察主要是对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招聘资格。
(五)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邯郸市中心医院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凭学历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进入拟聘用人选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六、相关待遇
1.享受英才卡服务。引进的全日制博士、“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硕士(年龄分别不超35岁、28岁),发放邯郸英才服务卡,享受随迁配偶对口安置工作、三甲医院绿色通道就医、乘公交游景区优惠等待遇。
2.提供住房保障。引进的全日制博士、“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硕士(年龄分别不超35岁、28岁),符合入住人才公寓条件的,可周转使用人才公寓。
3.发放补助补贴。引进的全日制博士、“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硕士,按照我市人才引进政策,享受相应的购房补贴或生活补助。
4.职称评聘。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工作满3年并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直接聘任到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专业技术七级岗位无空缺的,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七、其他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测评(考核)、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要在用人单位规定报到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3.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应聘者,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已经聘用后查实的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4.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5.请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报名、笔试、综合能力测评、体检和考察。
6.如受特殊因素影响,造成选聘工作无法如期实施的,我们将及时在医院官网发布通知,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持续关注网站公告。
7.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邯郸市中心医院负责解释。
人才办公室:0310-2112916,2115105,2115106
监督电话:0310-211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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