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2个岗位
根据成都市郫都区卫生健康局下属医疗机构用人需求,区人民医院拟招聘编外综合辅助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1《2025年二季度成都市郫都区卫生健康局下属医疗机构招聘编外综合辅助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或技能;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招聘岗位有政治面貌、工作经验要求的,时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及以前;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14日-7月18日17:00截止,逾期未报名或报名不成功的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直接到招聘岗位所在医院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视为无效。
3.报名材料:
(1)报名表(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4)报考岗位要求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加盖鲜章的证明);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资料提供不完整者,或提供虚假个人资料和信息者,将取消应聘资格。现场报名需携带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结合报考岗位要求条件及岗位职责,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考核前原件校验、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等最终确定。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二)招聘方式
采取初试+考核的方式。
1.初试开考比例
原则上报名成功且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为3:1,报名人数少的个别岗位,经招考主管部门同意可放宽至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2.初试
初试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初试仅作为能否进入考核的依据,不计入考核成绩。初试结果及进入考核人员名单8月初发布在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idu.gov.cn/),应聘人员自行登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初试,未及时查询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3.原件校验
根据初试结果按照同一岗位招聘名额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原件校验人员,未达到此比例的,全部进入原件校验。如遇同一招聘岗位最后一名初试结果并列的,一并进入原件校验。
原件校验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原件校验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或原件校验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4.考核
采用结构化面试的考核方式,考核满分为100分。考核及原件校验相关事宜将发布在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idu.gov.cn/),应聘人员自行登录查询。应聘人员未按要求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根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核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低于75分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
体检由主管部门负责,可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或根据相关行业标准组织实施,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四)考察
参照公务员考察相关要求或行业用人标准进行。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idu.gov.cn/)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人员正式聘用。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如反映问题,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五、招聘单位及联系方式
成都市郫都区人民医院
地址:成都市郫都区郫筒街道德源北路二段666号
邮编:611730
电话:028-87883951
本公告由成都市郫都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5年二季度成都市郫都区卫生健康局下属医疗机构编外人员招聘综合辅助岗位表
2.2025年二季度成都市郫都区卫生健康局下属医疗机构编外人员招聘综合辅助报名表
成都市郫都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