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2人19个岗位
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民警察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民警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民警察共设置19个岗位(管理类)、拟聘用22人(管理岗位22人),具体岗位信息及资格条件详见《2025年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详见附件1)。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符合岗位年龄要求,应聘者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7月至2007年7月期间出生),对于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报考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以后出生)。
6.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2.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3.应聘人员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情形的。
4.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参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情形的人员。
5.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在用人单位担任领导成员的。
6.具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第八条、第九条情形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
7.非公派原因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和交费、笔试、资格复审与心理测评、体能测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内蒙古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impta.com.cn)。报名时间为2025年7月3日9:00—7月8日17:00。
(二)资格初审和交费。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7月3日9:00—7月9日18:00。招聘岗位中涉及的有关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负责解释。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公开招聘资格。
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在2025年7月10日18:00前完成交费,考试收费70元(每人每科50元,报名费2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费的人员视为弃考。交费成功后,不能再调整改报其他岗位。交费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三)笔试。笔试时间为2025年7月19日上午9:00-11:30。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具体地点和时间见准考证。应聘人员交费成功后,于2025年7月17日至7月19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和打印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笔试开考比例(交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一般为3:1。笔试阅卷完成后,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总站研究划定合格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国家线(45分)。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公布。成绩复核只针对缺考、违纪、零分三种情形,复核时间为公布笔试成绩后5个工作日内。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确认。入围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并按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5:1的,一并入围。入围人数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确认工作由总站负责,如有自愿放弃的报考者,对应职位予以顺位递补。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四)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时间另行通知,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执行。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25年7月。凡应测项目中任意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报考者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监督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请的不予受理。
(五)资格复审和人民警察心理素质测评。资格复审和人民警察心理素质测评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审核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招聘简章执行,重点审核报考者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不计入总分。
(六)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在报名网站上另行公告。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100分。面试环节考生须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对实际参加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面试工作结束2日内,发布考生成绩。
(七)体检与考察。1.体检。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组织实施体检。对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递补。2.考察。考察工作由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
(八)公示和备案。招聘机关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选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备案。
四、其他要求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设定考试范围,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2.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五、咨询电话
技术咨询电话:0471-6601168、6600198
政策咨询电话:0471-3265477、3265478
附件:2025年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