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1个岗位
绵阳仲裁委员会秘书处2025年度招聘公告
绵阳仲裁委员会是绵阳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依法组建的民商事纠纷仲裁机构,绵阳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是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处理委员会的日常事务。近三年来,绵阳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争议标的额共计58.26亿元,占成立以来总数的40.06%。2024年,受理仲裁案件586件,案件标的额高达16.24亿元。2025年1-3月,共受理案件112件,案件标的额10.53亿元,占去年全年标的额的64.84%。随着近几年来绵阳仲裁事业的高速发展,现绵阳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公正、平等竞争、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仲裁办案秘书。
招聘人数:2名。
(二)岗位职责
负责组织和管理仲裁程序,协助仲裁庭处理案件;协助仲裁庭作出各类仲裁文书;负责仲裁庭审记录和案卷整理;负责宣传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结合实践开展仲裁研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热爱仲裁事业,工作积极主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团队协作精神强;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科、研究生均为法律专业,研究生阶段专业方向为民商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国际法、知识产权,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或通过法考并达到A证分数线优先(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
4.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研究能力及写作能力;
5.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6.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品行端正,为人诚信,无违法违纪记录。
四、招聘办法及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5月30日17时止。
报名方式:将报名材料(个人简历;二代身份证;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本人签名的《绵阳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应聘人员登记表》;其他资料)的扫描件发送邮件至绵阳仲裁委员会官方邮箱(myac01@126.com),并注明“应聘仲裁办案秘书”。
本次招聘一律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不接受上门、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
绵阳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对应聘人员邮件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后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在联系方式处填写手机号码,报名至招聘结束期间须保持通信畅通。因通信不畅导致本人未参加招聘程序的,责任自负。
(二)原件校验和面试考核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面试之前进行原件校验,校验合格的,进入面试考核;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1.时间及地点
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2.面试考核内容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综合分析能力等。
3.面试考核方式
(1)面谈:主要由考核评委组通过综合评议方式确定通过或者不通过,考核评委组全票通过的将进入面试环节。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2)面试:面试成绩设定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主评委分数高低确定面试排名;若面试成绩、主评委分数均相同,则按副主评委分数高低确定面试排名。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1:1择优确定进入体检环节。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到三甲医院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若3个月前参加过类似入职体检且合格的,可以不用重新体检,将电子体检报告发送至本会邮箱。
(四)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心理健康情况和诚信记录,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对被取消的名额,按照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绵阳仲裁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签订聘用合同。公示如有异议,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后,将组织进行上岗培训。
五、待遇
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每月工资50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每月工资不低于8200元。按国家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享受国家法定休假,单位提供工作午餐。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16-2316183(杨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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