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3人10个岗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百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百政发〔2012〕30号)《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厅发〔2018〕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广西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意见》(桂青联发〔2023〕1号)等文件精神,计划面向社会招聘服务期满符合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12日至2007年5月12日期间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职)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其他资格条件,具体条件以《田东县2024年定向招聘服务期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下称《计划表》)为准;
7.根据厅发〔2018〕14号及桂青联发〔2023〕1号文件要求,符合以下条件,在田东县服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方可报名(服务基层项目包括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1)通过考试选拔方式参加服务基层项目;
(2)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3年内;
(3)服务期间通过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离开基层服务单位工作的时间累计不超过3个月;
(4)承诺在本单位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5)大学生西部志愿者需服务期3年期满且考核合格或服务期2年期满考核合格且至少一年考核优秀。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服务期未满的,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已超过3年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
5.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辞聘未满5年的;
6.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辞退、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5年5月1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方式
采取直接考察、体检的方式。
四、招聘程序
(一)岗位查询
应聘人员从2025年5月8日起,可以登录田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xtd.gov.cn)查阅招聘岗位信息。
(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5月12日—5月16日(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报名人员将以下材料(是复印件的需提供原件验证)一并报送田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大厅事业股窗口。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后续招聘程序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1.《田东县2024年定向招聘服务期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名表》(附件2),需对应的服务基层项目主管部门盖章同意;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下载打印)。同时一并报送《田东县2024年定向招聘服务期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3.《服务基层项目证明》(附件4),由对应的服务基层项目主管部门出具;
4.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提供由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
5.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复印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符合报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只能报名原服务基层项目服务单位或原服务乡镇的招聘岗位。
(三)报名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有关要求,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报名确认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及时反馈并说明原因。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提交的报名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资格审查、聘用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报考人员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提供不实信息,扰乱报考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与体检
(一)考察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进行考察,入围考察的人选在田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考察合格方能入围体检环节。
考察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等为依据,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开展面谈等方式进行,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并核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二)体检
1.确定体检人选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结果,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入围体检的人选在田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入围体检的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项目及标准
(1)体检项目及标准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桂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2)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场复检。
当日、当场复检只能进行1次,仍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项目,不再择日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当日当场复检结论为准。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书面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除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外,复检项目须严格保密。
考生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的,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本次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生的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经集体讨论后确定拟聘用的人选,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田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百色人才网(https://bs.gxrc.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招考纪律
(一)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违纪违规行为将记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系统。
(二)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单位及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做出处理。
(三)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报考规定的亲属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形,应当回避。
八、诚信管理
对有以下情形的,将记入诚信档案,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考察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考察、体检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二)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三)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九、其他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数。
(二)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田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田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田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6-2055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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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田东县定向招聘服务期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1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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