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4人1个岗位
根据《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黔西南州财政局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州人社发〔2020〕37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黔西南州强制隔离戒毒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从事强制隔离戒毒所相关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4名。
二、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黔西南州户籍,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含35岁,1990年5月12日后出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身高1.65米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持有向黔西南州范围内人社部门申领的就业创业证,就业创业证中第6页登记失业,第7页“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情况”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有效且登记机构为黔西南州辖区内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三)身体健康、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强度;
(四)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协作精神,服务意识强、团结协作、无任何违纪违法记录。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登记
(一)报名时间:2025年5月12日—13日
(二)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将相关材料以扫描文件方式打包投至邮箱:757241011@qq.com。报名咨询电话:手机:张警官(19185959827),座机:0859-3330021。
(三)报名所需材料: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报名表、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扫描件、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毕业证或学位证扫描件、就业创业证第2页、第3页、第6页、第7页扫描件。以上材料打包以“名字+联系电话”为文件名投至邮箱。
五、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黔西南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环节,对发现伪造或提供虚假信息以骗取资格的,以及其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二)面试。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组织对符合条件的人选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聘用人选确定及公示。根据资格审查、面试等情况,黔西南州强制隔离戒毒所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进入下一环节,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依次递补。
(四)体检。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用人选自行到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依次递补。
(五)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等被确定聘用后,按公益性岗位聘用程序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予以聘用。实行合同一年一签制,服务期从签订聘用合同起计算。
(六)工资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缴纳五险。
六、其他事项
(一)其它事项相关未尽事宜由黔西南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政治处负责解释。
(二)单位地址:贵州省兴义市乌沙镇纳姑村椅子山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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