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中医科学院(原名中国中医研究院)成立于1955年,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的集科研、医疗、教学为一体的综合性中医药研究机构。中国中医科学院终身研究员屠呦呦因在青蒿素的发现及其在疟疾治疗中的应用方面的杰出贡献,于2015年10月获得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健康产业研究所于2021年10月获中央编办批复成立,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举办、中国中医科学院所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江西中医药健康产业研究院为江西省中医药管理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于2022年2月获江西省编办批复成立。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健康产业研究所与江西中医药健康产业研究院统一纳入中国中医科学院管理,实行“两个机构、一套班子、合署办公,一体运行”机制(统一简称“健康产业所”)。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爱岗敬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团队精神、学习能力,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类别及条件
第一类(顶尖人才):学术造诣精深,在相关学科研究领域处于世界科技前沿,具有国际学术影响力,符合江西省高层次人才A类资格条件。
第二类(领军人才):具有较高的学术声誉,能够把握本领域学科发展方向,引领本领域学术前沿,符合江西省高层次人才B类及以上资格条件要求,或主持过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级、资助经费相当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第三类(拔尖人才):一般不超过55周岁,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正高级职称,能胜任该层级岗位工作要求,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是符合江西省高层次人才C类及以上资格条件;二是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或联合基金项目1项;三是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地区科学基金项目2项;四是主持过与条件二或条件三项目等级、资助经费相当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第四类(骨干人才):一般不超过45周岁,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能胜任该层级岗位工作要求,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是符合江西省高层次人才D类及以上资格条件;二是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地区科学基金项目1项;三是主持过国家重点研发等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子课题2项。
第五类(优秀人才):一般不超过40周岁,博士研究生学历,能胜任该层级岗位工作要求,且符合江西省高层次人才E类及以上资格条件,具体分为A、B、C三类。
(1)优秀人才A类,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是主持过省部级重点及以上项目,且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中科院二区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本学科(专业)研究性论文3篇及以上;二是具有海外博士(后)2年以上经历,且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中科院二区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本学科(专业)研究性论文5篇及以上;三是作为高校院所技术转移项目负责人(排名第一),近3年,单个科技成果转移项目(或横向项目)合同总到账金额不少于400万元,或科技成果转移项目(含横向项目)合同累计到账金额不少于1600万元;四是作为技术转移机构的技术经纪人,专业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工作,近3年累计收取的技术转移服务费到账金额不少于200万元。
(2)优秀人才B类,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是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并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中科院二区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本学科(专业)研究性论文3篇及以上;二是具有海外博士(后)2年以上经历,并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中科院二区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本学科(专业)研究性论文3篇及以上;三是作为高校院所技术转移项目负责人(排名第一),近3年,单个科技成果转移项目(或横向项目)合同总到账金额不少于350万元,或科技成果转移项目(含横向项目)合同累计到账金额不少于1300万元;四是作为技术转移机构的技术经纪人,专业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工作,近3年累计收取的技术转移服务费到账金额不少于150万元。
(3)优秀人才C类,其它符合江西省高层次人才E类及其以上资格条件人员。
第六类(青年人才):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博士研究生学历,了解中医药健康产业领域中的相关技术,对中医药健康产业领域有一定的研究。
以上招聘人员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年龄起算时间为1月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不超过35周岁,即为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
三、招聘计划及学科领域
第一、二类人才根据健康产业所学科发展需要,招聘人数不限。
业务中心 |
岗位 类别 |
岗位 名称 |
需求 数量 |
学科领域 |
能力要求 |
大健康战略研究中心 |
专技岗 |
业务中心主任/副主任 |
1 |
从事理论经济学(0201)、应用经济学(0202)、法学(0301)、法律(0351)、知识产权(0354)、基础医学(1001)、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04)、中医学(1005)、药学(1007)、中药学(1008)、中药(1056)、公共卫生(1053)、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工商管理学(1202)、公共管理学(1204)等涉及大健康战略研究相关学科方向 |
1.业务中心主任/副主任业绩条件不低于骨干人才层次认定标准;其中拔尖人才可聘任为业务中心主任,骨干人才可聘任为业务中心副主任。 2.科研岗均为博士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根据人员条件评定为不同层级人才。 |
专技岗 |
科研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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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健康特色资源研究中心 |
专技岗 |
业务中心主任/副主任 |
1 |
从事基础医学(1001)、中医学(1005)、中西医结合(1006)、药学(1007)、中药学(1008)、中药(1056)、生物学(0710)、农业(0951)等涉及大健康特色资源相关学科方向 |
|
专技岗 |
科研岗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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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制药过程与质量评价研究中心 |
专技岗 |
业务中心主任/副主任 |
1 |
从事基础医学(1001)、中医学(1005)、中西医结合(1006)、生物与医药(0860)、药学(1007)、中药学(1008)、中药(1056)、生物医学工程(083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等涉及中药制剂与中药质量评价相关学科方向 |
|
专技岗 |
科研岗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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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功效与安全评价 研究中心 |
专技岗 |
业务中心主任/副主任 |
1 |
从事基础医学(1001)、临床医学(1002)、中医学(1005)、药学(1007)、中药学(1008)、中药(1056)、生物学(0710)等涉及中药功效与安全评价相关学科方向 |
|
专技岗 |
科研岗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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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健康产品研发中心 |
专技岗 |
业务中心主任/副主任 |
1 |
从事基础医学(1001)、临床医学(1002)、中医学(1005)、中西医结合(1006)、中药学(1008)、中药(1056)、食品科学与工程(0832)、生物学(0710)、生物医学工程(083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等涉及大健康产品研发相关学科方向 |
|
专技岗 |
科研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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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文化与技术传承创新 研究中心 |
专技岗 |
业务中心主任/副主任 |
1 |
从事中国语言文学(0501)、新闻传播学(0503)、新闻与传播(0552)、教育学(0401)、心理学(0402)、公共管理学(1204)、艺术学(1301)、设计(1357)、基础医学(1001)、临床医学(1002)、中医学(1005)、中西医结合(1006)、药学(1007)、中药学(1008)、中药(1056)、护理学(1011)、护理(1054)、中医(1057)、医学技术(1058)、针灸(1059)等涉及中医药文化与技术传承创新相关学科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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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岗 |
科研岗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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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大健康智能设备研究中心 |
专技岗 |
业务中心主任/副主任 |
1 |
从事机械工程(0802)、仪器科学与技术(0804)、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电气工程(0808)、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核科学与技术(0827)、生物医学工程(0831)、中医学(1005)、中西医结合(1006)、中药学(1008)、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1401)、智能科学与技术(1405)等涉及中医药大健康智能设备研究相关学科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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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技岗 |
科研岗 |
2 |
四、引进待遇
人才 类别 |
类别 细分 |
福利待遇 |
人才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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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 类型 |
薪酬待遇 |
协议目标奖励 (万元,税前) |
安家费 (万元,税前) |
人才培育经费 (万元) |
住房 |
南昌市 |
赣江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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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层 次 人 才 |
顶尖人才 |
/ |
/ |
享受事业单位相应层级工资待遇 |
一人一议 |
提供一套不少于100平的拎包入住免租金人才公寓 |
首次在昌缴纳社保的,按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及高级技师分别给予每人生活补贴10万元、3万元。具体参见《南昌新“人才10条”》。 |
F类及以上人才: 1.岗位补贴:3000-15000元/月/人; 2.购房补贴:10-600万; 3.租房补贴:1000-7000元/月。具体参见赣江新区人才政策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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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军人才 |
/ |
/ |
一人一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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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尖人才 |
/ |
中央 编制 |
80 |
100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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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干人才 |
/ |
50 |
8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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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人才 |
A |
江西省直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
20 |
60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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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15 |
50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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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10 |
4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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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人才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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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单位为各业务中心提供充足的业务平台和团队建设经费。 |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入口:http://36.140.18.81:8081/edc/formview/t24g77
2.报名时间:本招聘计划2025年全年实施,招满即止。
每人限报1个岗位,请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的条件要求,如同时符合多个岗位要求,可在应聘登记表中注明“服从调剂”。应聘人员应对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不实,将取消资格。
(二)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填写《健康产业所应聘登记表》(附件1)及诚信承诺书(附件2),并将填写好的登记表(不能更改格式,本人签字的扫描件)及诚信承诺书同应聘须提交的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
应聘须提交的材料(均为PDF格式)主要包括:
1.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信息、自大学开始至今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科研成果与研究方向和获奖情况);
2.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大学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和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内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提供学信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应聘者还需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4.科研业绩材料证明文件(论文首页、专利授权证书和主持参与的科研项目);
5.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材料扫描件(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有关奖励或荣誉证书等)。
六、考试安排
(一)资格初审
我单位将按照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考核人员,报名材料不全的,应聘者应在通知期限内及时补充完善,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报名不成功。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或者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公开招聘人员的报名或任职资格。
(二)考试
除符合高层次条件的人才外,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经健康产业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可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或报上级单位批准后开考。所有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均可进入考试。如岗位产生核减,相关情况将在我单位官网(www.itcmhi.ac.cn)及中国中医科学院网站(www.cacms.ac.cn)公布。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健康产业所按照岗位需求,对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满分100分,设定80分为合格分数线。单位择期对面试合格的考生组织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七、考察与体检
对通过考试及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采取向应聘人员所在单位、院校征求意见、查阅档案、与本人面谈等多种形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单位统一安排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特殊情况下无法在限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体检的,要求其到指定等级的医院参照相同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八、公示和录用
根据考试、体检及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名单在我单位官网(www.itcmhi.ac.cn)及中国中医科学院网站(www.cacms.ac.cn)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九、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与我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要求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二)公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做好舆情监测,密切关注网络、媒体等舆论动态。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招聘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6.违反本办法的其他情形的。
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办法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其他事项说明
(一)从资格审查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者应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者本人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本公告所依据的文件政策发生变更时,以变更后的有效文件政策为准;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健康产业所(院)组织人事处所有。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老师
联系电话:0791-83062169(组织人事处)
电子邮箱:jxzyyjkrsc@163.com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赣江新区中医药科创城公共研发中心3号楼
附件1:健康产业所应聘登记表
附件2: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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