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4人3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射洪市人民法院委托射洪县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4名。招聘事项由射洪县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全权负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职位及名额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在校高校生、现役军人;
3.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4.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二)岗位条件
1.书记员职位限年满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驾驶员职位限年满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9日。
2.书记员职位需掌握计算机及软件使用等必备的办公办案技能,具有较强的逻辑分析能力和法律思辨能力。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正确录入40字以上。
3.驾驶员职位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A1型驾驶证),且具有3年及以上专职驾驶经历,驾驶技术娴熟,在驾驶期间无不良驾驶记录、无重大交通事故及交通违章、酒驾等违法违规行为,具有较强的交通安全意识。
4.驾驶员职位需具备一定的车辆维修和保养常识,服务耐心细致,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03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时间:2025年5月6日—5月9日
每天9:00-11:30,14:30-17:30
2.地点:射洪市人民法院政治部(609室)。
3.报名手续: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携带填写后的《射洪市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军人提供退伍证,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1张,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接受委托报名。
(二)考试
1.驾驶员设面试,书记员设笔试、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报名结束后将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试环节,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公布总成绩
1.时间:另行通知。
2.公布方式:由射洪县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在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
(四)体检及考察
1.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缺额的,依次等额递补。
3.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由政治部(督察室)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
应聘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资格。因考察不合格缺额,从所报考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
1.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上岗试用,试用期为1个月。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与射洪县金盾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用人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本次总成绩有效期为一年。本次招聘未予录用的人员信息将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入递补人员库。在人员离职、有新增人员需求时,在核定的年度人员规模总数内依次进行递补。
04特别提示
1.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本院微信公众号发布,请报考者随时保持关注。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在《报名表》中预留的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本院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05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我院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本公告由射洪市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825-6681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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