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为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充实我街人才队伍,我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聘员。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公示、体检的程序进行,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录取。
二、招聘岗位
法治建设岗: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所有岗位均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省、市的相关法律和法规;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3.责任感强,有耐心,能吃苦耐劳,服从管理,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或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技能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三)岗位条件
法治建设岗(1名)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任务。
(2)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9年5月6日至2007年5月5日期间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证(需在2025年5月前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要求法律类专业,或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4)能接受法定节假日轮值等弹性上班制度。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6日至5月12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道办事处B219党建办(黄埔区南湾大街31号宝夏花园小区内,夏园地铁站、夏园BRT站均可直达)。联系人:刘小姐,联系电话:020-82067616。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应聘者报名时应如实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黄埔区穗东街道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
(2)居民身份证以及户口簿(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用于核对);
(3)毕业证书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若岗位要求学位证,请提供学位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用于核对);
(4)小一寸证件照片1张;
(二)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是对应聘者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3.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确定,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公示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
(四)体检
拟招聘人员在接到体检通知后提交近3个月内由省内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结论合格的入职体检报告,体检费用自理。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公示环节。
(五)考察
重点了解考生的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违法违纪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待遇和管理
政府聘员待遇参照街道政府聘员相关规定执行,新招聘政府聘员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聘期均为三年(试用期三个月),到期重聘。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街道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拟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考生成绩自总成绩公示结束之日起半年内有效。期间当街道出现岗位空缺情况、录用人员未报到或服务时间未满6个月离职的,可在候选名单中安排递补或重新招聘。
七、注意事项
考生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未尽事宜,按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穗东街道办事处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穗东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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