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6人
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市属事业单位第一批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3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公开招聘艺术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6〕171号)等规定,结合工作需要,自贡市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2025年5月12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职业(执业)资格、职称资格,且符合《2025年自贡市市属事业单位第一批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岗位需求一览表》(附件1)中具体岗位条件的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尚未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可以报考,但需在资格复审前取得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
注:考生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相符;考生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条件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条件
详见《2025年自贡市市属事业单位第一批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岗位需求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用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将报名所需资料扫描后发送到报名邮箱地址进行报名。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同时报考2个及以上岗位的考生,取消报考资格。
(一)报名时间:2025年5月12日0:00-2025年5月16日24:00(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二)报名邮箱地址:详见附件1。
(三)报名所需资料
1.《自贡市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填写完整后签字并扫描);
2.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职称(职业)资格等]扫描件。
6.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经学校审核加盖公章的含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的书面证明或就业推荐表等材料扫描件。
(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提供学历认证材料扫描件;考生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有关要求和程序。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提供干部管理权限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的将依据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四)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设资格初审和复审两个环节。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招聘条件,结合考生提供的报名资料开展资格初审,并于2025年5月21日前将资格初审结果反馈考生。对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同步告知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含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资格复审时间原则上安排在考核前一日17:00前),对资格初审不合格考生应说明原因。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岗位调减
报考人数与招考名额形成差额即可开考。资格复审当天20:00前,对未形成差额的岗位,由主管部门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名额,并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对外公告。
三、考核
考核方式为面试。管理岗位面试工作由市招考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实施;专业技术岗位面试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专业技术要求不高的岗位面试工作可委托市招考主管机关纳入管理岗位面试统一组织实施。
(一)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
详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新版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考生须按规定时间赶到考场报到,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报到的视为缺考。
2.面试方式及内容
(1)自贡市旅游职业高级中学英语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试讲+答辩。考生提前20分钟准备,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满分为80分;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满分为20分。
(2)自贡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历史教研员岗位面试方式为试讲+命题+答辩。考生提前20分钟准备,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满分为35分;命题时间不超过30分钟,满分为35分;答辩时间不超过10分钟,满分为30分。
(3)自贡恐龙博物馆展品制作与维护岗位面试方式为现场实际操作+结构化面试。现场实际操作时间不超过120分钟,满分为70分;结构化面试时间不超过30分钟,满分为30分。
(4)自贡市歌舞曲艺演艺中心女声乐演员(民族唱法)岗位面试方式为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时间为15分钟,包括专业综合素质、专业作品展示和本专业外才艺展示三个部分,满分100分,其中:专业综合素质30分,专业作品展示50分、本专业外才艺展示20分。
(5)其他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15分钟,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岗位所要求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知识及仪表等。
(三)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考核成绩相同,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应聘人员按学历层次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学历层次也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人员名单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发布。
体检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执行。
按照我省有关规定,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免收体检费。具体减免程序以招考单位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招聘单位同级人社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的,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只进行1次,若递补进入体检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其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二)综合考察
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考生说明相关理由。
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公示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后,由主管部门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准考证号、性别、出生日期、学历学位、专业、考试总成绩、岗位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审批及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填写《自贡市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按管理权限报批,对审批同意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
六、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七、其他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主管部门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八、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考岗位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由各招考单位负责解释。
(一)咨询电话
1.招考单位咨询电话:见附件1。
2.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813-2309563。
(二)监督电话
中共自贡市纪委自贡市监委派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813—811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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