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9人26个岗位
一、学校基本情况
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创建于1947年,是海南省唯一一所公办全日制外语类高等职业院校,也是海南省外语语种最多、外语专业最齐的高校。2012年成为全省第二所省市共建高校,2022年4月获批建设省“双高校”。学校坐落于中国首个滨海卫星发射基地——文昌市,校园占地面积850余亩,教学条件优越,拥有校内实训室50多个,在全国各地建有近百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设有国家职业教育研究院海南分院、海南省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东盟语言与文化普及示范基地、海南省应用外语研究基地、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等多个省级学术机构。学校现有英语、日语、韩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意大利语、泰语、印尼语、越南语、阿拉伯语、缅甸语、柬埔寨语、马来语、老挝语、菲律宾语等18个外语语种,涵盖外语、国际商贸、国际旅游、教育、艺术等共40多个专业。在校生8400多人,教职工400多人,其中外籍教师30余人,另聘有大批来自国(境)内外高校、研究机构的客座教授和来自行业、企业一线的专家能手。
二、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范围
本次招聘拟面向全国招聘26个岗位,其中考核招聘岗位23个(含事业编制岗位15个,员额制岗位8个),考试招聘岗位3个(员额制)。本次共招聘39名工作人员,其中事业编制人员20名,员额制人员19名。具体岗位及人数详见《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2025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应聘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必要时应征得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其他条件
1.学历学位要求。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应聘材料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
2.年龄要求。应聘岗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为1989年5月8日(含)以后出生;应聘岗位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的,为1979年5月8日(含)以后出生;应聘岗位年龄要求在50周岁及以下的,为1974年5月8日(含)以后出生。
3.符合岗位所要求其他条件,详见《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2025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方案经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教育厅、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官网发布公开招聘信息,招聘公告发布至报名结束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其中报名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后续招聘工作中的补充公告和拟聘用人员公示等信息在与招聘公告相同范围内发布。其他公告在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官网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等环节。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官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2025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签署《诚信承诺书》,信息填报不实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23日
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报名邮箱:hwy_zp@vip.163.com。
报名工作由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受理。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
3.报名材料
(1)邮件主题为:“2025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所报岗位+姓名+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职称”;
(2)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2025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word格式+扫描件);
(3)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2025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 excel格式);
(4)居民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均可作为参加考试身份的有效证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正反面在同一页面)扫描件,户口本(户主与本人页)扫描件;
(5)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等。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在提供校期间成绩单和准予毕业、授予学位的相关证明,并加盖教务部门或院(系)公章。
对于国内院校毕业生应聘人员,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的专业代码或名称因教育部专业目录调整、院校专业设置变更等原因,与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代码、名称不一致的;对于国(境)外留学归来的应聘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名称存在差异(例如:翻译名称不一致、专业分类标准不同等)的,上述两种情况将由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专项审核,依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所学专业课程清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研究确定其是否符合专业报考资格。除上述情况外,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的代码及名称须以教育部最新发布的专业目录为准,且与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代码及名称一致。
(6)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5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到毕业时间的,需上传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7)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8)报考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上传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9)《诚信承诺书》(附件4 扫描件);
(10)其他上传材料(扫描件,按所应聘岗位要求提供):职称证明材料、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须加盖党组织公章;工作经历证明、岗位所要求的获奖证明及荣誉称号、辅导员岗位证明材料,与报考岗位要求无关材料不得上传,每一份上传材料大小不超过2M,JPG格式,备注名称。
4.资格审查及查询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参与资格审查的在编在岗人员不少于2人,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报名截止时间后10天内完成并在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官网公布。指定报名方式在已过报名期限后不再接受考生新邮件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在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官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
考试招聘岗位按岗位的招聘数与应聘该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实际需要可延长该岗位报名时间。招聘岗位被取消的,不再安排相关考生再次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考核
1.考试招聘
严格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组织笔试。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分别命题,测试应聘人员的知识水平和能力素质,其中专业知识占笔试总成绩比重应不低于60%。具体考试岗位详见《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2025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1)笔试
①笔试时间、地点:具体以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官网公告为准。
②笔试方式
考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
③合格分数线划定
考试为闭卷考试,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的科目、招聘岗位需求合理划定,一般不低于试卷卷面总分的50%;如笔试合格分数线低于试卷卷面总分50%的,应当经主管部门和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划定。
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在我校官网公示3天。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面试前,在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官网发布面试公告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面试前3天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教育厅、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官网公布。
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应届生尚未毕业的需提供盖有公章的能按期毕业并取得学位的证明)、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表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如因校方原因晚发或者缓发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部分岗位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辅导员岗位证明材料;招聘条件规定的其他材料。与报考岗位要求无关材料不得上传,每一份上传材料大小不超过2M,JPG格式,备注名称。面试前在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不通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官网另行通知。
(3)面试
严格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开展面试工作。
①面试人选、时间、地点:具体以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官网公告为准。
②面试小组由5或7名相关专家组成。由校内考官及校外考官组成,其中校内考官人数占比不得超过6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在候分区当场核对本人的抽签顺序号、准考证号、面试成绩,确认无误后签名离场。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并上网公示。
(4)考试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综合成绩在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官网进行公布。
2.考核招聘
严格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相关规定组织考核工作。考核前,在我校官网发布考核面试公告并公布参加考核面试人员名单。
(1)资格复审
考核前,对参加考核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参加考核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材料原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毕业证、学位证(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应届生尚未毕业的需提供盖有公章的能按期毕业并取得学位的证明)、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表备案表;部分岗位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职称证明材料、岗位所要求的获奖证明及荣誉称号、报考具有1年(含1年)以上与专业相关的工作经验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工作证明并盖章;招聘条件规定的其他材料。与报考岗位要求无关材料不得上传,每一份上传材料大小不超过2M,JPG格式,备注名称。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按岗位要求提供上述材料,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前,对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在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不通过的也将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官网另行通知。
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对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国际商务学院院长、人文艺术学院院长、体育学院院长、网络信息管理中心主任等5个岗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进行履历业绩分析。
(2)考核
①考核时间、地点:具体以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官网公告为准。
②考核方式、内容
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5或7名专家组成。由校内考官及校外考官组成,其中校内考官人数不得超过60%。
方式: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国际商务学院院长、人文艺术学院院长、体育学院院长、网络信息管理中心主任岗位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其中体育教师岗位应进行才艺展示、专业能力测试(展示)。
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核合格分数线为75分。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或赞成票未达标的,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考核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四)体检及考察
1.考试招聘按各考试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分数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
2.考核招聘按各考核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达到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中,根据考核成绩分数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
3.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由学校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我校承担。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第三十九条之规定,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7天内向我校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人员陪同,复检只能进行1次。
4.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我校抽调有相关经验的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到应聘人员原工作、学习单位或常驻地,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
5.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所空缺的岗位,可根据需要在应聘同一岗位且考试面试成绩(考试招聘)、考核成绩(考核招聘)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考试招聘)、考核成绩(考核招聘)从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教育厅、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官网发布。
(五)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等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教育厅、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官网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我校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南省教育厅审核,并经海南省教育厅同意后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考试招聘)、考核成绩(考核招聘)从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教育厅、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官网发布。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未能按期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
(4)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六)核准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我校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和学校党委会会议纪要以及招聘中的主要材料报送海南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经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我校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七)办理聘用及相关待遇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被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已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20)》认定标准并满足学校教学科研需要的人才,具体待遇采取一人一议政策。
七、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1.海南省教育厅人事处电话:0898-65343302
2.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电话:0898-65336895
3.学校纪检监督电话:0898-63219621
八、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唐老师
联系电话:0898-63297741
电子邮箱:hwy_zp@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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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9人公告
(内容以官方公告为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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