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我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禁毒社工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上林县禁毒委员会专职禁毒社工1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禁毒工作,身体健康,思想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管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公文写作,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等专业的人员优先招录。
(五)未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5年4月28日—5月9日,具体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上林县城西街2号(上林县禁毒委员会综合组),0771-5202035。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报名,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备的人员)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近期红底免冠彩色两寸照片2张。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如实填写《上林县禁毒委员会专职禁毒社工报名登记表》。
(四)招聘程序:由上林县禁毒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面试及考核。
1.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在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报名。
2.考录方式:专职禁毒社工考试分值满分为100分,分别为笔试分值满分30分,机试分值满分40分,面试分值满分30分。笔试测试内容为禁毒基本常识,机试测试内容为常用公文写作和计算机办公软件的基本运用,面试测试为应聘者与聘用岗位匹配的相关能力。笔试、机试、面试的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当场公布结果。
3.考核及体检:根据考试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人选由招聘单位组织到县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选,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的情况,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五、公示及聘用及待遇
对拟聘人选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合同期为1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满后,视单位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情况可续聘或解聘;聘用后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可以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报考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研究生,但是需提前30日告知聘用方。聘用人员聘用期间按本县财政资金使用同类人员管理,社会保险单位应缴部分由县财政承担,个人应缴部分由用人单位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六、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上林县禁毒委员会负责解释。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覃剑玉0771-520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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