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11人1个岗位
为深入实施“村级班子大学生更新计划”,从根本上优化农村干部队伍结构,结合新区基本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大学生回本村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自愿报名、双向选择、公开选拔、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选聘岗位及人数
2025年确定111个村进行选聘,每村选聘一名大学生回本村工作。具体选聘村名单如下:
马头镇(村改居):李家东街社区、李家西街社区、兴盛社区、董家街社区、刘庄社区、车骑关社区、西村社区、粮市社区、下湾社区、中大社区、上西社区、后台社区、关东洼社区、桥东社区(14个)
林坛镇:后李兵庄村、林坛村、东彭厢村、关庄村、西佛店村、上蒋村、苗庄村、暴家屯村、范村、洛子村、东王女村、桑庄村、裴村、西王女村、西野狸岗村、常家庄村、西彭厢村、梁庄村、南蒋村、东佛店村、西古佛村、杨洼村、东古佛村、东野狸岗村、袁庄村、前李兵庄村(26个)
光禄镇:尧王庄村、西光禄村、东光禄村、尧丰村、李家岗村(5个)
高臾镇:六街村、白塔村、西玉曹村、柳儿营村、三街村、五街村、东玉曹村、一街村、阿庄村、兴善村、赵家庄村(11个)
南城乡:后史村、中史村、东河口村、中河口村、任庄村、西北城村、东陆开村、西陆开村、前羌村、前塔村、谷拖村、后塔子村、东南城村、中南城村、西南城村、孟洼村、安河村、北南城村、后羌村、北城村、南城村、前北城村(22个)
台城乡:东贺兰村、西贺兰村、西郝村、河北村、中城基村、赵拔庄村、严庄村、中郝村、西城基村、林峰村、车角村、东城基村(12个)
花官营乡:王家村、北左良村、石桥村、东城营村、吴庄村、南左良村、郑庄村、所坊营村、兴小营村、闫浅村(10个)
辛庄营乡:北豆公村、大马庄村、郭小屯村(3个)
城南办事处:中马头北街村、杜村、西黄鼠村、小狼营村、辛庄营村、徐家庄村、大狼营村、王家庄村(8个)
三、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作风正派;
2.志愿在农村基层工作,具有较强吃苦精神;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具体为出生日期在1989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含当天);
4.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留学回国人员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5.身心健康,具备招聘岗位履职所需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6.遵纪守法;
7.报考农村党务(村务)工作者岗位,需具有所在村户籍或原籍为该村,其中已婚女性可报考本人或配偶户籍、原籍所在村岗位;户籍或原籍不在村,本人或父母、配偶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到村任职的,也可参加选聘。
8.符合以上条件的党员和退役军人优先。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教师及西部志愿者项目,以及在抗洪抢险等重大急难险重考验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有突出贡献的等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含当天)。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在读学生;
3.受过刑事处罚(含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受处分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群众反映强烈,欺压群众、横行霸道,涉及“村霸”、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的;
7.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曾经或现在组织参与非法组织、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封建迷信活动的;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其它不得报名情形。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发布选聘公告、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分步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1.公告发布时间:
2025年4月27日
2.发布渠道:
①邯郸冀南新区官方网站(http://www.jinanxinqu.gov.cn);
②邯郸冀南新区微信公众号;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5年4月28日9:00至2025年5月4日17:00;
3.报名网址:https://rpta.cn/exam/303
4.资格审查及缴费:报名者须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如有不实者取消应聘资格。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人员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
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4日17:00
缴费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5日17:00
5.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招聘岗位条件;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考生应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根据提示的驳回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将被锁定,不能再修改;5月4日17:00考生信息锁定,驳回修改端口关闭,考生不能自行修改报名信息;审核状态为“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也不能再修改信息(建议考生切勿在接近报名截止时间时报名,一旦发生误填、错填、耽误缴费等情况将无法修改);
(4)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考务费的支付,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费;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资格复审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考生在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报考条件报名人数与选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村取消岗位时,将全额退还报名考务费。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待笔试考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09:00-11:30到冀南新区组织人事局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具体办理要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区农业农村局(原农业农村办公室)出具的贫困证明或经区农业农村局(原农业农村办公室)盖章的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笔试
报名结束后,向通过审核且缴费成功的考生发放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考生需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农村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后,按照各岗位选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得分最高者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得分最高者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如出现同一岗位2名及以上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且为最高分的,优先中共党员,如政治面貌相同,增加面试环节。
(四)资格复审
对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政治面貌等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征求新区纪检监察工委、政法委、公安分局、法院、检察院、信访局等职能部门意见,资格复审无问题后进入体检环节。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报名系统公布。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冀南新区2025年度公开选聘农村党务(村务)工作者资格复审表;
2.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本人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注册后下载);
3.户口本、二代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其中已婚女性还需携带结婚证和配偶的户口本、身份证。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组织人事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六)公示
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冀南新区官方网站、冀南新区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七)签订劳动合同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相关乡镇政府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安排到所报名的行政村工作。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录用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聘用期满后,担任村“两委”干部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继续享受相关政策,未担任村“两委”干部的不再续聘。
五、待遇及管理
1.薪酬待遇。村党务(村务)工作者聘用期间按照冀南新区最低工资标准(2000元/月,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执行,并随冀南新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参照企业职工身份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同时,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标准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换届后,进入村“两委”班子的相关待遇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
2.日常管理。被聘用人员任职期间须全职在村工作,党组织关系转至所在村党组织,由所在村乡镇党委负责管理。将日常在村表现情况作为村党务(村务)工作者岗位评先评优、创业扶持、选聘村“两委”干部的重要依据。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不得瞒报或谎报本人信息。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凡发现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并计入诚信档案;
2.报名时,务必准确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并保持畅通,能够及时联系。联系电话如有变更,须及时告知。因提供错误联系电话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本次招聘办法由冀南新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冀南新区组织人事局0310—6299768
监督电话:冀南新区纪检监察工委0310—6299110
以上电话仅限工作时间拨打。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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