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6人2个岗位
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七大队开发区中队(以下简称“交警七大队开发区中队”)位于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80号,负责南京经开区新港片区的交通管理工作。交警七大队开发区中队始终秉持“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宗旨,其主要职责包括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纠正和查处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等。
根据工作需要,交警七大队开发区中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工作人员6名(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事业编制人员身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基本条件
(一)应聘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强,爱岗敬业,能适应高强度、快节奏的工作环境。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4月18日以后出生)。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文末二维码内《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七大队开发区中队警务辅助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应聘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因违法违纪曾受过收容教养或受到警告以上治安行政处罚的。
4.有赌博、吸食毒品、卖淫、嫖娼、参加邪教组织等不良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实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9.本市在职警务辅助人员。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被公安机关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1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3.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14.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岗位、数量及要求
计划招聘6名,其中内勤辅助工作人员1名、外勤辅助工作人员5名,详见附件文末二维码内《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七大队开发区中队警务辅助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简章公示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微信公众号、“新港人力”微信公众号、智联招聘网(www.zhaopin.com)等相关渠道发布。
(二)报名和网络资格审查(只接受网上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1、报名起止时间: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4日。
2、报名必须上传的材料:
(1)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压缩包以“应聘单位+岗位+姓名”命名)的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
(2)材料中应包含: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电子照片;
(3)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照片(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电子照片);
(4)个人信用报告(自行登录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https://ipcrs.pbccrc.org.cn/,下载报告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5)《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七大队开发区中队警务辅助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详见文末二维码)。
3、网上报名经初审合格者,将以短信方式通知参加笔试。
4、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尚未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三)笔试
组织符合条件人员进行统一闭卷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采取百分制。笔试内容为《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常识。笔试时间、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能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计划人数1︰5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人员。体能测试为达标性测试,项目为男1000米/女800米跑。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招考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体能测试达标人员可进入面试环节。根据岗位实际需求,采用半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注意保持手机畅通,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短信方式通知。
(六)背景调查
按照笔试成绩占比40%,面试成绩占比60%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背景调查人员。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日常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背景调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对背景调查合格人员安排体检。
(八)公示
根据笔面试成绩、背景调查、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并予以网上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按规定与南京新港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若被录用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视为自动放弃),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2个月,经考核胜任现职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招聘咨询
咨询电话:025-85532223
报名邮箱:xgrlzyfw@163.com
附件1:《招聘报名表》
附件2:《招聘岗位信息表》
南京新港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8日
原文网址在这里,长按可复制哦~
https://t.fenbi.com/s/00wi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