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70人1个岗位
一、培训基地简介
湖南省人民医院(湖南师范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由现代医学之父、中华医学会创始人颜福庆博士于1912年创建,是湖南省卫生健康委直管集医教研于一体的副厅级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院是“委省共建”综合性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国家心血管病区域医疗中心、国家老年病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单位,是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湖南省高质量发展示范性医院等建设单位,是湖南省急救中心、湖南省紧急医学救援中心和国家(湖南)紧急医学救援队。现已形成天心阁院区、马王堆院区、岳麓山院区、蓉园院区一院四区的发展新格局。
医院现有干部职工5961人,开放床位3679张。2024年,门急诊诊疗人次309.5万,出院人次16.9万,手术人次5.5万,居省内第一方阵。医院有国家级、省级临床重点专科43个,有湖南省老年医学研究所、湖南省急救医学研究所、湖南师范大学临床转化医学研究所,以及湖南省重点实验室等省级科研平台25个。每年承担省级以上科研项目近200项,承担教育培养人数2000余人。
医院现有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贴专家16人,省杰青、湖湘英才8人,省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42人,湖南省名中医1人,柔性引进国家“千人计划”“长江学者”12人,专技二级岗专家39人,正高级职称296人,博士、硕士生导师334人。
医院是国家首批五年制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培养单位,是国家首批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湖南省住培实践能力结业考核基地。现有24个专业基地招录,其中全科专业基地为国家重点住培专业基地,有完善的住培管理制度、高素质的临床培训师资队伍、丰富的临床教学资源。
二、招生对象与条件
(一)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身体健康(心理)状况符合国家和医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能坚持按国家培训标准和培训基地的管理要求,完成培训周期。
(四)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全日制五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或往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毕业生、中医类和中西医结合类)。
(五)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学历要求为全日制五年制本科。
(六)专业报考说明:
1、国家农村订单定向本科医学毕业生限报全科方向。
2、本科毕业证专业为临床医学二级学科(如麻醉、影像、检验等)限报相应二级学科。
3、研究生学历限报学位相应专业,且第一学历必须为临床医学或其相应二级学科。
(七)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者优先。
三、招录专业及招录计划
我院2025年度拟招录70人,具体招录专业及人数见下表:
注:表格内全科指标为“社招生”,“全科订单定向生”由省卫生健康委进行分配。
四、招生时间安排表
五、招生程序
(一)网上报名
(1)4月16日至4月30日登录湖南省卫生健康委科教信息平台报名(https://hunan.wsglw.net),需将“湖南省人民医院(湖南师范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设定为第一志愿。
(2)只有第一志愿为“湖南省人民医院(湖南师范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并且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者才算报名成功。
(3)请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加入“2025年湘省医住培招录QQ群”(群号:418740006,进群请实名验证:“专业-姓名”)
(二)现场资格审查
完成网上报名者,于5月8日9:00-11:30前往湖南省人民医院(湖南师范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天心阁院区综合楼15楼1502教室递交报名资料进行现场审查。
资格审查资料(考生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一份按顺序装订的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
(1)培训申请表原件(从报名系统中打印),本单位住院医师和外单位委派住院医师需所在单位签署派送意见并盖单位公章。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可通过学信网下载学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于报到前核查。
(3)取得医师资格的人员,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参加了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符合申请免理论考试者,提供考试成绩单图片并现场系统核验。
(4)硕、博士毕业生(应、往届):除以上1-3项资料外还需另交本科毕业后临床工作时间及科室证明、临床轮训手册复印件(附研究生院盖章)。
(5)健康体检证明(三个月内由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入职体检合格证明并盖章,包括:一般项目、三大常规、肝肾功能、血糖、血脂、输血前四项、腹部B超、心电图、胸片等体检报告单原件,本院新进医师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体检报告以进入医院体检报告为准)。
(三)考试考核
(1)理论考试由医院统一组织,考试内容和考试难度参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考试时长2小时。考试内容为临床医学综合理论知识(含医学基础理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理论考试结束后进行心理健康测评(免理论考试者须进行心理测评后进入面试)。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者、硕博士者免理论考试;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专业为1051临床医学)总分≥320且单科西医综合≥210分者免理论考试;免理论考试者,此项成绩按满分计。
(2)面试由各专业基地组织实施:笔试成绩及格(≥60分)方可进入面试(按笔试成绩的排名,进入面试人数为住培招录名额的1.5倍,免理论考试者不占入围面试名额)。进入面试者组建“湘省医住培面试”微信群。考核内容包括临床实践能力考核(临床基本技能操作和临床思维能力)、综合面试(学习和工作实践经历、口头表达沟通能力、综合素质、心理健康情况等内容)。
(四)录取
(1)招录分数计算总分(100分)=理论成绩100分×60%+面试成绩100分×40%,根据考核结果按照各专业指标计划由高到低择优依次录取。心理测试合格方可录取。
(2)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者优先录取;湖南省人民医院(湖南师范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疗联合体单位委托培养的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者优先录取。
(3)招录考试按照公平公正、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试结果进行录取,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办公室在招收计划剩余名额内与未被录取且服从调剂的报名人员进行沟通、考核与调剂。调剂优先满足全科、儿科、急诊科、麻醉科、妇产科、临床病理科、重症医学科等紧缺专业。
(4)凡提供不真实材料和证件者,一律不予录取并报送上级部门
(5)录取结果在湖南省卫生健康委科教信息平台(https://hunan.wsglw.net)公示。
六、培训方式
(一)培训基地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2022版)》相应专业培训大纲规定和要求,采取理论学习与临床实践相结合,以临床实践为主的方式,对住院医师进行规范化培训。
(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限一般为3年(即36个月),已毕业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根据已有的临床经历和基地考核结果可酌情减少培训时间,原则上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培训时间分别不少于1年和2年。科学型研究生(含硕士和博士)或者未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学员不予减免年限。
七、保障措施
(一)签订协议
(1)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培训基地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培训期间双方权利义务,劳动合同到期后依法终止,培训对象自主择业。
(2)单位委派住院医师由培训基地、委派单位和培训对象签订三方培训协议,明确培训期间的相关权责。
(二)福利待遇
住院医师培训期间待遇,按《湖南省人民医院(湖南师范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修订稿)》执行。
(1)对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培训基地按规定为其购买五险一金。在培期间的工资待遇包含专项补助、工资、绩效奖励、科室绩效、晚夜班补助等。除科室绩效外,薪酬标准按照培训年限、考核、学历分层递进,有执医资格证且注册在我院者,总收入不少于7万元/年,逐年递增。
(2)单位委派住院医师培训期间原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岗位工资、基本社会保险由委派单位支付,培训对象培训结束后回原单位工作。培训基地发放专项补助、绩效奖励、科室绩效、晚夜班补助等。除科室绩效外,薪酬标准按照培训年限、考核分层递进,有执医资格证且注册在我院者,总收入不少于5万元/年,逐年递增。
(3)紧缺专业(全科、儿科、儿外科、妇产科、麻醉科、急诊科、临床病理科、重症医学科)住院医师每月在已有生活补贴标准上调400元/人。担任住院医师党支部书记与班长职务享受补贴200元/月。
(4)医院为住院医师提供住宿。
(5)婚育、假期等参照湖南省人民医院(湖南师范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相关管理规定或细则执行。
(三)同等学力申请
住院医师在培训期间可报名湖南师范大学硕士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相关费用由申请者承担。
(四)两个同等对待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要求:“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八、关于过程管理和考核
(1)住院医师在培期间过程考核须合格方可申请参加结业考核,具体过程考核内容包括:日常考核、出科考核、年度考核、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以及职业素养和医德医风专项考核等。根据考核结果调整培养年限、培养内容、计划和培训资格。
(2)培训过程中存在轮科不合格补轮、过程考核不合格、休假等情况须延长在院培训期,但延长时间不予超过12个月,顺延期间培训等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
(3)依据现行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政策,未能在国家规定的有限期内通过住培结业考核者需要重新参加培训(以国家最新政策为准)。
九、报考须知
(一)对恶意隐瞒个人身份、弄虚作假的住院医师,取消其本次报考录取的资格,并上报省住培办且三年内不得再次报考。
(二)一经录取后无故不按时报到或报到后自行退出等情节严重者,三年内不得报考。
(三)培训期间内因考取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或非因不可抗力因素要求退出培训者,须按规定程序退出,并按合同要求缴纳违约金。
(四)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者,培训期间其执业地点须注册(或变更)至培训基地。
(五)培训学员在培期间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终止培训并上报上级管理部门:
(1)年度考核不合格顺延培训一年后仍不合格。
(2)在核定的培训期间内,2次未通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的;延期超过2年的。
(3)根据本专业《住培内容与标准》细则,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完成了培训任务,无故不参加结业考核的。
(4)引发医疗事故并负有主要责任者;严重违纪违规违法及劳动纪律者。
(5)缺乏职业道德修养,服务态度差,产生不良影响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本招录简章由湖南省人民医院(湖南师范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住培办负责解释,根据国家最新住培政策动态调整细则。
十、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731-83929609
招生信息将在医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发布及微信公众号“湘省医教学”推送,考试具体安排将通过招录QQ群进行通知,敬请关注。
联系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解放西路61号湖南省人民医院综合楼151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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