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若干人7个岗位
一、医院简介
宁波市第二医院始建于1843年,是国内最早建立的西医医院之一,是浙江省首批通过第四周期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评审的医院之一。自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启动以来,连续5年位列全国百强、获A+评级,近3年均排名宁波市第一,最新排名全国第36。
医院现有院区2个,占地面积约1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核定床位2100张。2021年,医院启动市“十四五”重大建设项目新建医疗综合大楼,建筑面积21.18万平方米,总投资15.13亿元,2025年建成后医院可开放总床位将增至4000张。至2024年底,职工3272人,其中高级职称专家701人,硕士以上人才1041人(含博士及博士后110人)。拥有省级以上重点人才17人,浙江省专技二级岗专家15人。
医院纵深推进胸痛、卒中、创伤三大中心建设和以器官系统疾病为核心的临床中心建设,充分发挥肿瘤、感染、骨科、呼吸、肾病、血管、烧伤等优势学科的示范和辐射作用,承担宁波及周边地区急危重症救治和疑难疾病诊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肿瘤与慢病防治及指导、新发与再发传染防治及指导、烧伤救治等任务。肺、肝、乳腺、甲状腺、胃、结直肠、喉等恶性肿瘤,肝病,脑血管病,消化等专科24个重点监测术种/病种诊疗量进入全省前十。
二、招聘岗位及应聘条件
招聘岗位 |
人数 |
岗位职责 |
招聘专业 |
应聘条件 |
临床 |
20 |
各科日常诊断、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
肛肠外科学、胃肠外科学、肝胆外科学、心胸外科学、血管外科学、泌尿外科学、骨外科学、烧伤外科学、眼科学、老年病学、心血管内科学、呼吸内科学、肾脏病学、肿瘤学、神经病学、风湿免疫学、感染病学、全科医学、肝病学、麻醉学、急诊医学、重症医学、皮肤病与性病学、临床检验诊断学等临床专业。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已取得学历学位的历届生:拥有正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拥有副高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3.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学历(学位)可放宽至本科(学士)。 4.医疗岗位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
放射、超声、介入 |
3 |
超声医学、放射影像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等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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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 |
1 |
承担医院药学相关工作 |
药学相关专业 |
|
科研 |
2 |
承担医院日常科研相关工作 |
临床医学类、基础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生物学类、药学类、中药学类、中西医结合医学类、生物医学工程类、材料学等相关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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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 |
1 |
承担医院日常护理、管理工作 |
护理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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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博士后(博士后并轨规范化培训) |
不限 |
1.科研(临床规范化培训)工作; 2.协助导师开展教学及指导研究生等人才培养工作; 3.学术交流与合作。 |
肝脏外科、心胸外科、骨科、乳腺外科、肾脏病学、耳鼻咽喉头颈外科、肛肠外科、神经外科、烧伤科、胃肠外科、肝病、传染病、呼吸内科、内分泌与代谢病、医学影像、麻醉学、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
1.身体健康、热爱科研工作; 2.具备良好的学术背景,能够独立开展科学研究; 3.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已获得博士学位且获学位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 4.具备良好的英文阅读、交流及写作能力; 5.具备团队协作与沟通协调能力。 |
学科博士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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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 |
20 |
各科日常诊断、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
普外科学(肿瘤方向)、肛肠外科学、乳腺外科学、神经外科学、血管外科学、泌尿外科学、妇产科学、骨外科学(足踝方向)、眼科学、急诊医学、重症医学、心血管内科学、麻醉学、疼痛学等临床专业。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研究生学历且硕士学位; 2.已取得学历学位的历届生,年龄35周岁以下(拥有正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拥有副高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3.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学历(学位)可放宽至本科(学士)。 4.医疗岗位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
放射、超声、 介入 |
3 |
超声医学、放射影像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医学等专业。 |
三、人才政策
※博士
1.应届博士入职前3年给予年薪制;提供2年人才公寓或租房补贴;
2.博士享受宁波市安家补助及购房补贴35万;
3.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及科研条件,科研成果按医院科教奖励办法奖励;
4.入职3年内以本单位第一申请人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或入职5年内以本单位第一申请人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立项,医院另予重奖。
※博士后
1.临床博士后(博士后并轨规培):税前年薪制43万,学科博士后:税前年薪制45万;
2.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工会福利、提供人才公寓或2000元/月租房补贴;
3.40周岁以下的世界排名前200高校博士毕业生,在甬累计缴纳社保满6个月且无房的,给予10万元生活补助;
4.科研启动经费15万/人,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博士后项目资助给予1:1配套;在站期间额外获得的科研成果,按医院科教奖励办法奖励;
5.出站留甬补贴60万元;
6.优秀博士后留院认定副研究员。
四、报名方式
1.扫码报名:
2.邮箱投递简历:
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岗位+姓名”。
邮箱:nb83870619@163.com;
联系电话:0574—83870621、0574—8387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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