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0人2个岗位
为进一步做好街道各项服务工作,官洲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10名,按照公平公开、择优录用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要求
(一)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基层行政执法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
4.组织纪律观念强,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安排;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有一定的语言表达、文字书写、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7.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适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能接受轮班、加班,需要夜间巡查和24小时应急值守。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
岗位一(代码101)
雇员4名,主要从事执法辅助、公共服务辅助等工作,具体工作岗位由单位统筹安排。
资格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31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伍军人,熟练掌握粤语、普通话,熟悉电脑办公软件,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持有机动车C1以上驾驶证者,优先考虑。
岗位二(代码102)
雇员6名,主要从事微型消防站专职担负灭火和应急救援、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及其他应急处置任务。
资格条件:男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4年3月31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须持有与街道消防车匹配的驾驶证,一般为C1驾驶证以上,且已过实习期,驾驶技术娴熟,身体健康,双侧裸眼视力均不低于4.8,体貌端正,身体匀称,无残疾,无明显纹身,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有较好的体能基础,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和保密意识较强。
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役军人、退出消防员及有其他消防专职队经历者、有电工证优先考虑。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有参加非法组织经历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每人仅可报考一个意向岗位。
2.报名时间: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1日(9:00-11:30,14:00-17:30)
3.报名地点:海珠区官洲街道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海珠区北山大街10号官洲街道办事处二楼,联系电话:020-34084311)。
4.报名材料:
(1)《官洲街道公开招聘雇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及本人页);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如有)、学信网学历鉴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1张;
以上材料缺一不可。
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方可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登记表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考生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二)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将以短信或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
岗位一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岗位二考试采取笔试+体能考核+面试的形式。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等。岗位一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时间为120分钟,岗位二笔试成绩满分20分,时间为30分钟,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岗位一按招考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笔试同分情况下可同时进入面试。
岗位二按招考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考核,笔试同分情况下可同时进入体能考核。
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岗位一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岗位二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体能考核。
2.体能考核
体能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体能考核内容为:1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实行量化评分,总成绩最高60分。考核标准《街道专职消防员基础体能考核标准》(见附件3)。
(2)体能考核成绩为3个体能项目成绩之和。
(3)任意单项达不到最低标准的体能考核视为“不合格”。
3.面试
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岗位一面试分满分为100分,岗位二面试分满分为20分。
岗位一面试合格分为60分,岗位二综合成绩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政审及体检。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岗位一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组成。岗位二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体能考核、面试成绩直接相加合成。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对符合“招聘条件”中优先考虑情况的考生进行录用;若优先条件仍相同,岗位一按面试成绩依次排序,岗位二按体能分数高低排序。如出现体能成绩同分时,按照体能项目1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的单项成绩依次排序。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考生自身原因放弃体检、录用资格等,造成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已无可递补的情况,本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按招聘公告设定的条件和进入体能考核、面试的比例,以笔试成绩高低,再次组织报考该岗位的考生进行后续考试环节。
三、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应聘人员按通知要求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医院建议复查且在15个工作日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的,本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考察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情况等。考察不合格或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放弃聘用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zhu.gov.cn/)公示3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区、街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其他
(一)考试期间,考生如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配合接受相应安排。
(二)本公告由官洲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本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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