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5人
为满足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研究所工作需要和发展需求,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编外聘用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相匹配原则。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宗教观和文化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对分裂、揭批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甘于奉献,志愿为西藏文物事业工作。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胜任工作需要。
5.具备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工作能力,或所需的专业。
6.服从统一调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5.曾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体检不合格者,有遗传病史或传染病的。
7.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8.违反过职业道德规范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计划、要求和福利待遇
(一)招聘人数:5人
(二)岗位要求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如个别岗有特别需求,可适当放宽专业、学历条件),热爱文博工作,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爱岗敬业,遵守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管理的规定和单位的规章制度。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应变能力和接受能力,表达顺畅,思路清晰。
2.30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不限性别、民族和政治面貌。
3.专业需求详见下表(区文研所外聘人员岗位需求计划表)。本次招聘各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福利待遇
经笔试和面试合格,公示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协议,并按《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研究所编外人员工资计发办法》发放工资,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10日至3月17日。
2.本次报名不设现场报名点,均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3.网络报名邮箱地址:xzwysbgs2025@163.com
报名联系人:罗颖
联系电话:0891-6820922/13540461951
4.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相关技能等级证书等(电子版)、《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研究所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网络报名请将以上需提供的相关证件、等级证书和报名登记表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
5.资格审查: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将根据报名者填写的个人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经核准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签署同意报名意见。网络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将以邮箱或电话方式回复相关审查意见。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和不如实填写有关情况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二)考试
1.笔试内容:由区文物保护研究所出题、批阅。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研究所(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根据笔试成绩择优确定面试人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政审: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等。政审不合格的,依据测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体检:面试结束后,安排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培训: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研究所组织人员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岗前培训考核,培训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际等。如考核不合格,可在总成绩合格和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择优递补人员。
(六)公示: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由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研究所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经在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研究所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进入试用期,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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