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考公告
普洱市澜沧县勐朗镇阳光学校公开考调1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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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考公告

招聘15人15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年03月01日 08:00-2025年03月02日 17:30
准考证打印
2025年03月05日起
面试形式
无领导小组讨论

为充实澜沧县勐朗镇阳光学校教师队伍,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普洱市辖区内公办学校考调15名专业技术人员(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单位基本情况 

 澜沧县勐朗镇阳光学校为县教育体育局所属财政全额公益一类股所级事业单位。 

 二、考调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优化师资配置,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在核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透明、竞争和择优。 

 三、考调计划、岗位和对象及范围 

 (一)考调计划及岗位: 计划考调专业技术人员15名,岗位分别为: 

 1.心理健康、语文、道法、体育教师各2名; 

 2.数学、物理、英语、信息技术、音乐、美术教师各1名; 

 3.财务人员1名。 

 (二)考调对象及范围: 

 1.心理健康教师:普洱市辖区内公办学校在职在编专业技术人员。 

 2.语文、道法、体育、数学、物理、英语、信息技术、音乐、美术教师:澜沧县教育系统中小学在职在编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含以工代技人员)。 

 3.财务人员:澜沧县教育系统中小学在职在编从事财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具体详见《2025年澜沧县勐朗镇阳光学校公开考调职位表》(附件1)。 

 四、考调方式 

 公开报名、资格审核、初选、面试与考核相结合。

 五、考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学历要求: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要求:报考心理健康教师及财务人员岗位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80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其他教师岗位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上至45周岁以下(1995年2月1日以前,1980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教师资格证要求:报考教师岗位需执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普通话证要求:报考语文教师岗位需执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报考其他教师岗位需执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其他资格条件。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 2025年 2月28日,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学历学位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应于报名前取得。具体详见《2025年澜沧县勐朗镇阳光学校公开考调职位表》(附件1)。 

 7.所学专业名称有变更的,可对照新旧学科目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未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的; 

 2.未满试用期、未满服务年限要求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调配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惩戒措施尚未解除的; 

 6.近三年因师德师风问题被通报、问责的; 

 7.档案材料或信息造假,“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信息存疑,未经组织核查认定,或干部人事档案重要材料不全的; 

 8.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 

9.其他不宜调配的情形。 

 六、考调程序 

 公开考调按照发布公告、考调报名、资格审核、初选、面试、组织考察、体检、公示、决定人选和办理调配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由县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于2月24日对外发布公开考调公告。公告网站为澜沧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cang.gov.cn/)及新媒体平台。 

 (二)考调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1日8:00-3月2日17:30。 

 2.报名方式:此次报名采取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址为:yn.easyzp.com,每位考生仅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不符合报名情形及具体岗位需求条件的,视为无效报名。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所有材料扫描为PDF格式上传。 

 (1)《澜沧县勐朗镇阳光学校公开考调报名表》(请应聘人员在公告附件2中自行下载填写)。 

 (2)毕业证、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荣誉表彰、教学竞赛获奖证书、近三年年度履职考核表(加盖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印章)、考调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3)考生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的取消本次考调资格,造成违反考试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三年内禁止一切调配行为。 (三)资格审核及初选 

 2025年3月3日—3月4日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级初选。依据初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应聘人数与职位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选调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经报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可降低比例进行考调。 

 (四)面试 

 1.面试对象 

 经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在资格审核合格及初选评分标准打分后,按初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名单在澜沧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cang.gov.cn/)公告。 

 2.面试方式 

 无领导小组讨论。 

 3.面试时间 

 (1)面试安排总体时间: 2025年3月6日8:30-20:00全天,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2)打印准考证: 2025年3月5日9:00起,报名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4. 面试地点: 

 澜沧县第一中学北校区 

 5. 面试成绩计算 

 (1)面试总分为100分,所有考官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面试成绩为考生的最终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在合格分数线70分及以上人员中,以面试成绩的高低依次确定各岗位进入后续考调程序人选。 

 (3)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持有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优先确定为进入后续考调程序人员;若同一岗位成绩相同,未出现上述情况的,按照初选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后续考调程序人员。全部面试工作结束后,面试成绩、岗位排名、是否进入后续考调程序等信息将在澜沧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cang.gov.cn/)等相关网站进行公告。 

 (五)资格复审和考察 

 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澜沧县教育体育局,由澜沧县教育体育局和澜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复核,时间另行通知;同时进行考察,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核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的情况,复审和考察无异议的进入体检。 

 (六)体检 

 根据报考同一岗位综合总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开展吗啡—甲基安非他明联合快速检测试剂胶体金法尿液检测。体检医院是县级及以上具有公务员、事业单位体检资格的医院,体检由县教育体育局通知进入体检人员于规定时间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1次。 

 (七)公示 

 根据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调配人员名单,并将拟调配人员名单在澜沧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cang.gov.cn/)和新媒体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 

 (八)决定人选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调的,由县教体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对反映影响考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对反映影响考调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考调,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考调。 对研究通过的语文、道法、体育、数学、物理、英语、信息技术、音乐、美术教师岗位人员和财务人员统一执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拟调配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配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一)联系电话 

 澜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9-7221369 

 澜沧县教育体育局 0879-7233090 

 (二)查询网站 

 澜沧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cang.gov.cn/) 

 (三)其他要求 

 1.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 

 2.考生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考调单位与其联系考调事宜;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考生自愿放弃面试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或不少于2名考调工作人员签名的情况记录); 

 (2)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考生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考调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审查出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调资格。 

 5.凡是县教体局和用人单位以公告、电话、短信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及其他事项的,均视为有效通知,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调资格,责任自负。 

 八、组织纪律

(一)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有参加本次考调活动的工作人员涉及履职回避情形的,按规定进行回避。在考调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澜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九、未尽事宜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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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普洱市澜沧县勐朗镇阳光学校公开考调15人公告
(内容以官方公告为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