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人3个岗位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政策法规,经层报省法院、省委组织部同意,成都铁路运输法院系统决定开展2025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名额及职位
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法官助理2名;
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司法行政人员(综合文稿)1名;司法行政人员(财务)1名。
二、考调范围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省内各市(州)、县(市、区)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已进行登记备案的在编在岗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但报考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法官助理岗位限省内各市(州)、县(市、区)法院的公务员报考。
(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层次职级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甘于奉献、实绩突出、群众认可度高;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单位工作1年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转任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受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与成铁两级法院在职在编人员具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6.按照《法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回避情形的;
7.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
8.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州)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不得报考。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方式
采取面试、笔试、考察等方式进行。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笔试成绩分别占60%、40%。考生总成绩等于面试×60%+笔试成绩×40%。根据面试成绩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
五、考调程序
公开考调工作在省法院统筹领导下,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统一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通过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官网(网址:http://ctzy.scssfw.gov.cn)对外发布公告,公布考调范围、考调计划、职位设置、资格条件等。
(二)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5年1月18日9:00至2025年1月26日18:00。
2.报名要求:按照公布的条件要求报名,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因报名表所填电话错误、关机、停机、换号等导致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由本人自负。每人限报1个职位。
3.报名方式:报名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将《2025年成都铁路运输法院系统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具备的条件材料的电子版和扫描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成铁一院:cdctfy@163.com;成铁二院:pandastft@126.com),邮件标题请统一命名为“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姓名+手机号码”。
4.报名需提交材料:《2025年成都铁路运输法院系统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贴近期2寸证件照)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具备的条件材料的电子版和扫描版(如学历学位等证书扫描件等)。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年龄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发布报考公告时间。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发布报考公告前取得。
(三)资格初审
根据报考岗位要求、报考人员条件等情况,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方可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反馈。
(四)面试
资格初审合格可取得面试资格,面试比例不低于5:1。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由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具体组织实施,面试考官由外派考官和招考单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组成,面试试题由招考单位邀请省法院、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专家命制。面试主要测试思想观点、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应试者对岗位的匹配程度等,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
根据面试成绩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5:1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资格复审。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本人持以下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1.《2025年成都铁路运输法院系统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原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组织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学位认证1份(学信网上可查询下载);
4.进入公务员队伍材料(录用表、录用文件或军转文件、定向委培协议等)、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需管档单位盖鲜章);
5.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6.单位党组(党委)出具的党风廉政(或廉洁)意见;
7.相关报考资格证明材料纸质件(特别提示:如需任职经历证明的,证明材料必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根据面试成绩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复审。
(六)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试题由招考单位邀请省法院、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专家命制。
1.法官助理岗位笔试进行裁判文书写作、案例分析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文书写作要素、归纳争议焦点、正确适用法律等方面的能力。
2.司法行政人员(综合文稿)岗位笔试进行公文写作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文稿写作、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考察其文稿水平、专业程度及综合素质。
3.司法行政人员(财务)岗位笔试进行财务类专业知识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财务类专业知识以及法院的财会实务等相关内容。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考试总成绩将通过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官网(网址:http://ctzy.scssfw.gov.cn)进行公告。确定体检对象后,由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试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依次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主要采取查阅干部档案、到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及曾经工作过的单位听取介绍(全面了解其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情况)等方式进行。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考调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九)顶岗试用
根据考察实际情况,考察组研究形成考察报告,考察合格的,由各招考单位党组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顶岗试用人选,试用时间为3个月。因顶岗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依次递补。
(十)调入
顶岗试用期满后,按人岗相适原则,综合试用期表现等情况,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经公示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十一)其他事项
本次考调工作由由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统一组织实施,各招考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028-60669112
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028-81255638
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督察室反映(监督电话:028-60183846)。
六、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考调各环节工作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组织纪律,接受有关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并自觉接受干警、群众的监督。发现有违反干部人事纪律情况的,可直接向有关部门申诉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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