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人1个岗位
南京江北新区,是2015年6月27日由国务院批复设立的第13个国家级新区,也是江苏省唯一的国家级新区。根据国务院批复,江北新区的战略定位是“三区一平台”,即逐步建设成为自主创新先导区、新型城镇化示范区、长三角地区现代产业集聚区、长江经济带对外开放合作重要平台。2019年8月,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获批设立,南京片区全部位于江北新区范围,江北进入国家级新区与自贸试验区“双区联动”发展新时期。
为打造江北新区财务金融人才专业化团队,助力江北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拟面向社会招聘一批政治素养优、业务能力强的财务金融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岗位及职责
招聘数量:10名
招聘岗位:南京江北新区相关国企财务金融经理(专员)。
岗位职责:负责组织新基金的募集和设立工作;负责金融政策的研究及投融资方案策划与实施;负责建立健全投融资风险管理体系;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与银行、信托、证券、基金等外部合作机构对接等工作。
详情请登录南京高层人才网:www.njgcrc.gov.cn和“南京高层人才中心”微信公众号查询。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责任心和团队意识强,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以后出生);
3.具有3年以上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从业经历或国有企业投融资工作经历,熟悉各类融资产品、申报流程、金融监管和债务管控政策,从事过基金投资,信贷业务的优先,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
4.具有注册会计师(CPA)、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证书的优先;
5.经济类、财务财会类专业,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需毕业于双一流高校或财经类高校或世界前100名高校,毕业于985高校的优先;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只接受网上报名)
1.时间:2025年1月17日—2025年2月15日。
2.报名路径:在电脑端搜索网址:www.njgcrc.gov.cn,使用“我的南京”app扫码认证登录后,填写个人信息及完善简历,浏览查看岗位详情,投递简历。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招聘单位将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必要时可联系报名人员,补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名结束后,有效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应达到开考比例。开考比例原则上为5:1,达不到开考比例可核减招聘人数或降低岗位开考比例,核减招聘人数或者降低开考比例公告在南京高层人才网公布。
(二)履历评价
根据报名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履历评价,履历评价实行量化评分,根据评分结果,按照与招聘人数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初步人选。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初步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场资格复审时需准备以下材料:
1.本人签名的应聘人员登记表2份(需张贴照片),请至南京高层人才网本次招聘公告下方附件下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境外学历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缴费清单);
5.具有相关证书的,还需提供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选,在南京高层人才网公布。面试人选公布后不再递补。
(四)面试
面试共有两轮,其中第一轮为结构化面试,第二轮为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形式将于面试前另行通知。结构化面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的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线60分。成绩当场出具。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结构化面试占40%,综合素质评价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在南京高层人才网发布。如总成绩相同,按照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
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对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岗位的适合度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及办理录用手续
对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网、南京高层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结果的,办理录用手续,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体检、考察和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人选或人选自动放弃的,由招聘单位研究是否按照成绩顺延递补。
四、其他
录用人员均为国有企业身份,录用后将根据工作特长和岗位适配性,统筹安排至新区产业平台、国有企业工作。录用人员在原单位已有相应职务或级别的,录用后可参照在原单位的职务或级别任职定级。
报名咨询电话:025-83102762
网络技术咨询:025-83102759
监督电话:025-88029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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