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人10个岗位
华北电力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大学。2017年,学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重点建设能源电力科学与工程学科群,全面开启建设世界一流学科和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新征程。
学校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号召,坚持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导向,将在雄安新区规划建设新校区。根据雄安校区建设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说明
1.工作地点:雄安校区
2.聘用岗位:校聘劳动合同制
3.薪资待遇:以学校非事业编制岗位工资体系为基础,综合考虑雄安校区实际工作情况予以补贴,为聘用人员提供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具体情况面议。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热爱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2.能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踏实认真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满足附件《华北电力大学雄安校区建设指挥部岗位需求信息表》(详见附件)中“任职资格”相关要求。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最终招聘人数,根据报名及面试实际情况而定。
4.无违法违纪处分记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工作安排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月23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相关行业资质证书、职称证书、各学习阶段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等材料发至相应岗位联系人邮箱。
3.结合岗位职责和需求,学校对应聘者的简历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雄安校区建设指挥部将组织面试和思想政治考察等环节,择优录取。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个人邮箱并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查收我校发送的招聘工作安排通知。
4.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5.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相关要求。
6.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7.应聘人员原则上应在拟聘人员公示截止日期后的一个月内办理完毕入职手续,否则视为主动放弃入职资格。原单位有离职脱密等要求的,须与相关用人单位、学校沟通,及时妥善办理相关手续。
8.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10-6177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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