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根据广安市第三人民医院发展规划和工作需要,特对外招聘编外护理人员2名,招聘条件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基本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自觉遵守院纪院规及相关专业制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广安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可采取线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可投递电子简历和相关资质证明至邮箱:771360504@qq.com,也可至医院综合楼304室人事科现场递交简历资料(联系人:呙老师,联系电话:0826-2341651)。
(二)报名时间:2024年12月5日—2024年12月11日。
(三)报名所需资料:个人简历、学历证书(高中毕业证、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护士执业证、身份证以及《广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现场资料交复印件并核验原件,网上报名人员需将上述资料压缩为zip格式进行投递。
三、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医院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简历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人员由人事科负责通知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开考比例为每个岗位实际有效报考人数)。网上报名的报考人员必须在参加考核时提交原件进行核验,若核验不合格或证件造假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四、面试考核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面试总成绩100分,面试官从面试者的仪表举止、语言表达能力、自我认知能力、思维应变能力、岗位认知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含70分)直接不予录用。
五、公示
面试工作结束后面试成绩将在医院公众号公示,在达到招聘岗位最低分数要求条件基础上,按该岗位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根据医院新进员工入职体检执行,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对象,相应取消或缩减聘用名额。体检结果在医院公众号公布。
七、录用
1.体检合格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有效的毕业证、身份证、护士执业证等材料原件送交医院复审,复印件留置医院备案确认。
2.医院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再次审查、审核确认后,按照相关规定在1个月内办理录用手续和签订劳动合同。录用后福利待遇按照《广安市精神病院关于调整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规定》(2022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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