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94人27个岗位
根据《宜昌市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暂行办法》(宜人社发〔2022〕16号)和《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关于严肃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纪律的通知》(宜人办文〔2019〕2号)规定,为做好2025年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和职数
本次使用公益事业聘用编制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共28个岗位,194名人员。详见《“招才兴业”:2025年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宜昌市内在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人才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9日至12月13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地址: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综合楼三楼大厅,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
(1)《“招才兴业”:2025年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需本人承诺签字,其中有工作单位的现工作单位必须签署意见,并盖行政公章)。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各岗位要求所需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
3.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负责,并贯穿招聘全过程。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需严格按公告中明确的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格有效材料进行审查。不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或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应聘人员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报名情况、资格审查情况及时报市卫生健康委备案。
4.报名须知: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引进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报考期间不得变更。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报考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
(三)考试安排
本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以面试方式进行,并及时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和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网站发布面试公告。
1.面试方式。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并做好记录。
3.面试要求。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须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单个岗位报名人数超过50人,经报请市卫健委同意,该岗位可以采取初试、复试两轮面试。
若岗位需求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1的,则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4.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面试成绩相同,则组织加试,加试后,按考生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面试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含8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考生面试成绩及时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和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网站进行公示。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对象分别按岗位根据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由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负责组织实施。招聘残疾人的,合理确定体检条件。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负责统筹实施。采取查阅个人档案、民主座谈、实地考核、征求意见等方式,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可以对应聘人员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中还要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并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情形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3.递补。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医院研究后确定是否从参加该岗位考试考核人员中递补,可以递补也可以不递补。进行递补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且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之上的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并及时公示。
4.体检、考察地点由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另行通知。
(五)研究公示
1.综合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经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党委集体研究后报市卫生健康委党组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市卫生健康委和市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市卫生健康委撰写拟聘人员情况报告及结果报市人社局备案。
2.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可根据需要递补人员。
(六)聘用备案
拟聘人员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由市人社局下发聘用通知书,纳入公益事业聘用编制管理。公益事业聘用编制作为一种补充形式,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序列,不纳入机构编制网实名制公开。聘用编制适用于长期用工岗位。聘用编制人员参照事业编制管理模式,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聘用编制人员可在本地区系统内同类单位间横向流动,不得跨部门、跨地区调动。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等手续。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符合相关人才政策享受条件的,享受相关待遇。
四、其它事项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负责解释(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1)。
本次人才引进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监督电话:0717-6221053
举报电话:0717-6243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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