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中共普洱市委政策研究室因工作需要,面向全市公开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5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人数:1人。
招聘岗位:辅助性公共管理类岗位。
岗位职责:协助综合科完成日常事务,服从单位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云南省行政区域内户籍,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法定劳动年龄内人员,具体包括:
1.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6.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被征地农民。
(二)综合素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协调沟通能力,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财会知识和计算机操作能力,能够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具有会计从业经历或相关资格证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在境内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
5.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四、报名方式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携带《就业创业证》或电子《就业创业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相关个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于规定报名时间内前往市委政研室报名,报名时提供《中共普洱市委政策研究室公益性岗位招聘申请表》(见附件)。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9日至12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中共普洱市委政策研究室综合科(普洱市思茅区北部行政中心1号楼2楼2—09室)。
联系人:邓蓉芳
咨询电话:0879—2189401、15987965855
六、工资待遇
一经录用,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执行,缴纳五险,工资每月3500元(包含个人五险缴纳部分),由市委政研室按月足额发放。单位不安排食宿。
七、招聘程序
(一)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中共普洱市委政策研究室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二)资格复核。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三)面试。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通过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对考核对象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理论知识、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面试,择优录取。
(四)体检。审核通过录入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并将体检报告交用人单位。
(五)确定人选。根据面试、体检和岗位要求,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办理录用手续。试用期为1个月。
报名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对所提供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完整性负责,经审查不符合《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条件的,直接取消其资格,不再另行通知。本公告由中共普洱市委政策研究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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