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0人1个岗位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九寨沟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30名(限男性)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录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具有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勇敢精神,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无违法犯罪行为,无不良嗜好,具有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
2.九寨沟县户籍(落户日期截止招聘公告发布第一日),录用后无条件服从岗位分配;
3.应聘人员年龄在18至30周岁之间(1993年11月30日以后,2006年11月30日以前出生,均含当日),男性净身高不低于170厘米,体型匀称;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含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招聘,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负)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退伍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的救援人员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
5.应聘人员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无重大疾病及传染性疾病,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
6.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提供虚假个人证明材料或者个人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由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聚进行。
1.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4日至12月12日(工作日内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点30分至17时30分)。
(2)报名地点:九寨沟县公安局政工室(地址:九寨沟县公安局办公大楼四楼)
(3)相关要求:现场报名需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或由派出所开具的带照片加盖户籍专用章的户籍证明)、户口簿、学历证书和教育部“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服役相关证件、加分证明佐证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小二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打印填写《九寨沟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和《九寨沟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表检查审查表》各一份,个人征信报告一份(需自行前往中国人民银行出具)。
初审合格后进行体表检查,体表检查在九寨沟县公安局办公大楼四楼政工室进行,检查中发现考生身高不达标、身体有残疾等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取消考试资格。
注: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取消考试资格;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现场确认,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领取准考证:2024年12月13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点30分至17时30分在九寨沟县公安局政工室领取准考证。
2.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主要为通用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50%。
(2)笔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拟定于12月14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平台信息发布),逾期或无故不领取准考证、无故不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3)答题要求。笔试考试时必须使用现代汉语答题。
3.体能测试
测试项目:1000米跑(4分25秒以内)、立定跳远(24岁及以下2.3米、25至30岁2.2米)、俯卧撑(24岁及以下达33个,25-30岁达30个)3个项目,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和《全国公安民警综合体能测试考评标准》执行。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以1:3的比例进入体能测试环节。笔试总成绩并列的考生可一并进入体能测试环节。如遇体能测试不合格,体能测试合格人数未达1:2面试比例时,按照笔试成绩排名进行递补,体能测试合格人数超过1:2的面试比例时则所有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
通过体能测试方可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50%。
进入面试的考生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按照九寨沟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平安九寨”公布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
5.体检
按照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由九寨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九寨沟县公安局、九寨沟县人民医院负责,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总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6.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政审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暂行办法》进行,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历史及现实表现等情况。对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时,按总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7.公示、聘用
根据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九寨沟县公安局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平安九寨”(九寨沟县公安局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以来电或书面形式反映。反映情况时应署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匿名反映不予受理。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情况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入职聘用手续。
审查将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薪资待遇
按照《九寨沟县公安机关辅警管理办法》(九寨沟府发〔2021〕12号)文件执行。缴纳五险一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伤害险),单位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个人承担部分由用人单位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
七、注意事项
1.加分政策。公安烈士子女、因公牺牲民警子女、退役士兵(复转军人)笔试成绩加5分;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笔试成绩加2分;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考生,笔试成绩加3分;持有A1驾驶证笔试成绩加3分,A2、B1驾驶证笔试成绩加1.5分。
以上各项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
2.成绩并列。在笔试、面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对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优先聘用、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3.新聘用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对试用期合格的继续聘用,对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间,出现不能胜任工作、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随时予以解除聘用合同关系。
4.招聘公告以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为准。应聘考生请随时关注“平安九寨”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应聘考生未详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联系电话等情况导致无法联系本人而未参加招聘环节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特别提醒广大考生,本次考试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所有声称和本次招录有关的培训班、辅导复习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本公告由九寨沟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7-7728021
监督电话:0837-7728006
报名地址:九寨沟县公安局四楼政工室
原文网址在这里,长按可复制哦~
https://t.fenbi.com/s/00id9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