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吉林省卫健委《关于印发<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卫人发[2014]14号)规定,结合我院目前人员结构状况和业务发展需要,经院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超声影像医生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工作责任心和团体协作精神;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点以发布公告之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三、岗位资格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
2.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上述不得报考情形时间节点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准。
五、用工形式
招聘人员属于编外聘用合同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地点及邮箱
现场报名:2024年12月4日-2024年12月12日。
报名地点: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长春新区北湖科技开发区明溪路2351号,行政楼三楼人事科),逾期不予受理。
电子邮件报名:以发布时间为准,发送至电子邮箱570718966@qq.com,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需登录我院官方网站(https://www.jlzfy.com/)查看招聘公告并下载《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在规定时间内将《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纸质版及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各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至现场报名地点,或将电子版登记表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各类证明材料扫描编辑为1个PDF文件(以“姓名+应聘岗位+手机号”命名,报名登记表格不允许改变格式)发送至我院指定邮箱。投递后请报名人员及时拨打报名电话,确认报名材料接收情况并自行留存已投递成功的记录备查。
4.资格审查:由医院人事科组织实施,医教科、用人科室对报名人员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应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请保持报名时所留电子邮箱及电话正确、畅通,以便联系,如因本人联系邮箱或电话填写错误、变更、停机、关机等原因无法取得联系,产生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行承担。
5.电子邮件反馈资格审查结果
医院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以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资格审查结果。
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与我院主动联系(具体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否则因此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招聘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地点: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具体时间以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为准。现场进行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测试。命题由使用科室及院内相关专家根据工作内容,以基础知识、操作技能等方面,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三基训练指南》《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三基训练习题集》中选取专业知识试题(60分),通过情景模拟和现场提问的方式考察考生的仪容仪表、应变能力和团队意识等综合能力情况(40分)。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计算考生成绩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考官打出的分数相加除以考官数得出的平均值,作为最终成绩,及格线以下不予录取。
面试考官5人以上(奇数),其中设主考官1名,由本院领导指派;考官,由相关职能科室、用人科室、有关专家或院外专家组成。
本次招聘岗位依据报名人员资格审查结果进行面试。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三)资格复审
面试当天,由我院相关人员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等以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结合招聘面试最终结果,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考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医院用人实际需求情况确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医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六)聘用
1.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按院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组织实施
此次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工作由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人事科组织实施,纪检监察室、医教科、护理部、各招聘岗位相关科室协助配合。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医院官方网站(https://www.jlzfy.com/)为我院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平台,请考生注意随时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431-85851980(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431-85856647(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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